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获准收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9:20  海南特区报

  《收消毒费不消毒买鸡鸭出门要收费》追踪

  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获准收停车费

  □记者 韩建东

  本报讯 昨日,经海南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申请,琼海市物价局批准该市场可以向进场卖鸡鸭的经营者,收取每笼最少2元的交易场地租赁(管理)费和0.5元到5元不等的停车费。

  琼海市物价局局长卢家雄介绍,本报报道引起了琼海市物价部门的高度重视,该局得知此事后,立即派出检查组到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发现该市场存在未经审批收费现象,虽然有些收费在情理之中,但是却不合法。在叫停这些收费的同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对收费进行申报。经物价局批准,该市场可以收取交易场地租赁(管理)费和场地车辆停放管理费。

  记者获悉,在物价部门的监督下,收费公示牌已经做好,等在市场大门收费处立好公示牌后,相关收费即执行。除此之外,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方需根据规定收取费用,并按规定给予交费者收费票据。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