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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壁纸呈严重色差 商家不理“三方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9:24  南海网

  工商部门调解未果,消费者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本报海口11月6日讯 (记者程娇)前天上午,三亚的孙先生来到海口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他们公司在海口和平南路一家装饰材料公司所买的玉兰牌14910规格壁纸,出现色差严重等质量问题,厂家已作出了产品质量问题的认定,但截至到目前,商家并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赔偿答复。

  11月4日上午,在海口和平南路一家名为海南黎明装饰材料公司内,孙先生当场给记者出示了玉兰壁纸生产厂家开具的质量问题报告,报告书中有“经三方确认,壁纸每幅面色差严重,且双幅面接缝处反向,为生产厂家壁纸本身问题”等字样,并有厂家代表和经销商签字。

  据孙先生介绍,今年9月,他们公司从该装饰材料公司购买了玉兰牌四个规格的壁纸,其中出现问题的是规格为14910型号的39卷壁纸。“由于壁纸颜色很淡,我们也怀疑过,但到发现问题时已经使用了其中的22卷,贴在墙上有110多平方米。”孙先生说当时他立即联系了经销商,厂家也赶到三亚对产品进行了检验,最后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作出了产品存在问题的质量报告。

  海南黎明装饰材料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按装饰行业的行规,如果壁纸开了封,厂家只承担其中4卷约20平方米的损失。“行规并没有在壁纸的包装或者说明书中体现,消费者怎么知道?”孙先生表示无法理解经销商的解释,并提出壁纸费用、胶类漆膜等材料费、人工粘贴拆除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共计1万多元。

  据了解,10月28日下午,孙先生已经找到该公司进行交涉,装饰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表示,除了愿意全额退还商品价款总数外,另外再一次性赔偿孙先生各项损失4500元,但孙先生没有同意。

  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工商调解未果,目前,孙先生已经正式委托海南某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个说法。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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