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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老总”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0:33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孙娴阮兵 万千 记者 雷强) 两个小老板注册成立两家公司后,将陕西、黑龙江、重庆、湖北、江西等省市10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向公众销售,致使200多人认购了价值958万元的股权。作为回报,两人也得到了139.4万元的非法利益。日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两老板魏某、尤某有期徒刑5年半和5年,同时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实行证券业务许可制度。魏某、尤某擅自经营证券业务,且非法销售波及面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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