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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也要接受考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0:49  新安晚报

  本报讯今后,帮弱势群体维权的法律援助工作也要接受考评了,其中受援人的反馈成为考评重要因素。11月3日,安徽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综合评价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家,此举突出利民便民,将成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手段。

  据了解,该制度坚持专业评价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奖优罚劣,尤其突出利民便民。诸如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设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等措施,每建立一项都有得分;受援人的满意度达到95%的得分更高;本辖区年度办案数量超过办案基数30%的以及辩护或代理意见采纳率高于90%这些因素,也影响得分;同时,案件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有偿办案或接受受援人吃请与财物的,将严格扣分。(李友龙 本报记者 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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