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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自制炸弹讨赌债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2:34  新闻晚报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为了讨还10余万元赌债,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一河南男子用摩托车防盗报警器等物品自制炸弹并携带其帮人索讨赌债,在跟踪被害人车辆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缴获爆炸装置。

  昨天,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雨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爆炸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蔡明春因参与制造炸弹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黄雨于2008年4月和5月间,在原籍自购炸药、胶布等物品,非法制作爆炸装置一枚。今年6月,黄雨伙同被告人蔡明春又非法制造了另一枚爆炸装置。8月4日,黄雨携带上述第一个爆炸装置与三名案外人乘坐黑色桑塔纳跟踪被害人黄某之妻驾驶的奔驰轿车,企图在索债不成时将该爆炸装置安置在其奔驰轿车内。所幸其跟踪至武宁南路437号附近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查获,并当场缴获爆炸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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