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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事先保值避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2:35  新闻晚报

  □张钰芸 记者 杨冬

  晚报讯 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针对洗衣类服务的投诉也将呈增多趋势。据统计,黄浦区消保委今年以来已受理消费者洗衣类服务投诉20余件,洗衣店无照经营不正规,不按约定方式洗涤,贵重衣物未事先保值是产生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吴小姐将皮衣送至一家洗衣店做皮衣保养,取衣时发现衣服上有色斑,与店方交涉协商不成,于是到消保委投诉。但由于衣服送去时没有保值的约定,双方对赔偿的数额产生争议,经过调解,公司最终赔偿了消费者200元。

  根据《上海洗染业消费争议处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消费者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高档衣物要求进行精洗的,经营者要提供衣物精洗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衣物的保值额度,未签订高档衣物精洗服务合同的,按普通衣物洗涤处理。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送洗贵重衣物,最好事先进行保值,这样可有效避免因衣物损坏或遗失所引发的关于赔偿问题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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