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 客
广州观察
GUANGZHOUGUANCHAG
据昨天的《新快报》报道:花都区的广州豪得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工人购买社保,如工人一要求买社保就被公司辞退。在该公司工作12年的胡汉莲和另外16名工友日前即因此遭炒鱿鱼。花都区劳动部门就此表示,厂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在核对情况后将采取措施维护工人的权利。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利,是劳动部门的法定职责。花都区劳动部门要立即行动,对这种无良企业依法课以重罚,以维护工人权益。
按照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企业用工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须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但上述这家企业既不跟工人签劳动合同,也不为工人购买社保,特别是在工人要求买社保后,企业不仅不纠正其错误做法,履行其法律义务,反而将要求买社保的工人予以辞退,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侵害工人合法权益,何其嚣张何其恶劣!尤为恶劣的是,公司拒绝为工人购买社保,却逼迫工人写不购买社保的申请,不然就炒人。这好比一个暴徒粗暴地强奸了你,却要你写下自愿接受其的书面证明,否则就杀了你。这是何等野蛮!不过这家企业即便机关算尽,到头来也是徒劳。花都区劳动部门指出,无论出于个人还是公司的原因,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强制条款,因此任何不愿购买社保的申请都不具法律效力。
不过必须承认,类似现象并不罕见甚至是相当常见。但劳动者往往基于饭碗的考量,不敢怒也不敢言,难以伸张自己的权利,而劳动执法方面又尚不尽如人意。因此,劳动者权益受损却又常常集体失语。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如何主动出击,更好地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使其不受无良企业老板的盘剥、侵害,依然是尚待深入探索和努力践行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