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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有规毋需动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4:5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刘万专 通讯员郭瑞龙报道 日前,乘坐ZH9041航班准备前往赣州的余先生,在深圳机场B楼贵宾厅通道因不满安检员检查,竟持随身携带的润肤露瓶口对着安检员用力挤压,将润肤露喷洒到了安检员身上。

  事发当日,深圳机场安检开箱检查员小姜发现余先生行李包内有多瓶液态物品,便请对方配合开包检查,余先生并不乐意。在小姜向他解释了民航局相关规定后,余先生勉强打开了行李包。小姜拿起包内一瓶容积为200毫升的润肤露,告诉余先生润肤露超量了,按规定不可以随身携带,需办理托运手续。不料,余先生接过瓶子,竟将瓶口对着小姜用力挤压,将润肤露喷洒到了小姜身上。安检值班队长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明确向该旅客指出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过激行为是错误的,并再次说明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余先生看到小姜表现出的大度和冷静,深为愧疚,主动走向小姜并鞠躬真诚致歉,请小姜谅解。

  据悉,民航局自2008年3月14日起实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以来多次遇到旅客不理解以至情绪激动的情况,但都在安检员耐心的解释和亲切的服务下一次次被化解,在确保安全的同时维护了机场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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