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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把能效和污染排放指标作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准入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6:35  国际在线

  新华网上海11月7日电(记者陈玉明 高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日前表示,年底前要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把能效和污染排放指标作为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准入标准的必要条件,并定期修订和逐步提高重点行业能效和污染排放市场准入标准。

  苗圩是在6日至7日于上海举行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作此番表示的。

  苗圩说,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使得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变得更为复杂、更为严峻。现阶段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出现的新变化,有可能导致全球能源需求减少,能源供应形势趋向缓和;如果处理不好,“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项目有可能重新抬头。

  苗圩表示,要加快制(修)订和发布实施黄磷、铁合金、焦化、水泥等行业准入标准,完善和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再生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粗钢、水泥、电解铝、烧碱等5个行业22项工业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核查。

  苗圩强调,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把能耗和污染排放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加快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将焦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由备案改为核准;继续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市场需求和投资冲动。通过上述措施,继续遏制高消耗、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特别是要降低“两高”产业比重,力争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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