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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把欠薪送到农民工手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7:2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涉农诉讼欠薪案件,为农民工讨回劳务费12万余元。

  2003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肖大金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承包了扁大公路平整场地、采备石料、修建河道围堰等施工任务,双方约定工程结束后支付劳务费。工程结束后,肖大金去领取劳务费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却以他们没有承包此路段工程,承包此工程的是福建新建工程公司为由,拒不支付劳务费,肖大金在索款无望的情况下,诉至城中法院。

  院党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后决定对肖大金等农民工提起的诉讼实施法律援助,诉讼费5649元全部缓交,当即立案。审判人员多次到案发地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由主管副院长参加案件的审理工作。经过调查,法院了解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系被执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无法人资格,遂追加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2007年8月26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四川籍农民工肖大金劳务费11207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后肖大金申请城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因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及财产均在山西,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系特困户,无法支付出差费用,院党组再次研究决定对肖大金实施司法救助,由院财务先垫付执行费用,并派两名干警驱车千里前往山西省太原市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此案。办案人员不辞辛苦,下车后即前往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情况,经过几经周折,终于在某建行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将被执行人欠肖大金的劳务费及诉讼费124322.00元扣划,办案人员返回西宁后立即将案款亲自送到农民工肖大金手中。 (作者:李晨 王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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