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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最大涉黑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7:35  红网

  红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莫亚球 陶然剑 刘云祥) 昨天,桃源县最大的涉黑案一审宣判。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窝藏罪等9项罪名依法提起公诉的以龚茂亚为首的13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指控罪名全部成立,全都做了有罪判决,获刑2—16年,并处5—30万元罚金,对被告人非法获取的经济利益23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龚茂亚、龚海文、郭志益、龚绪健、龚永忠、佘协林、龚超军、龚勇红、龚茂珍、全立新、吴文付、赵志勇、毛彩云无视国家法律,自2001年湖南创元铝厂落户桃源县盘塘镇动工兴建以来,为了获取暴利,在创元公司及其周围地区的建设工程中,强势控制,垄断经营,强行给创元铝厂工程承建者供应高价砂卵石等多种地材,为强势控制该区域的地材供应市场,被告人龚茂亚多次召集各成员开会商定对策、明确分工,会后各成员按照分工对各项目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工地有地材不是他们集团供应的情况,则进行阻工闹事、拦车威胁、敲诈殴打,形成了以龚茂亚为组织领导者,以龚海文、郭志益、龚绪健、龚永忠、佘协林为骨干成员,有龚超军、龚勇红、龚茂珍、全立新、吴文付、赵志勇、毛彩云参加的犯罪组织。他们运用拦车、拉电、闹事等阻工手段,控制地材供应市场,强迫买卖商品、强揽工程承包,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要挟、威胁的手段,强收“管理费”、“协调费”勒索现金,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采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的手段,多次滋扰生事、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创元公司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组织在近五年时间内共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达48起,获得非法经济利益230余万元,逐步控制了创元铝厂及其周围的地材供应市场并渗透到废旧收购、土建工程及运输业务等领域。为了达到控制地材市场和非法敛财目的,先后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要挟、阻工、拦车等手段,先后7次进行敲诈勒索,敲得人民币137540余元。为垄断控制创元铝厂建设工地的地材供应市场,进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共强行出卖商品和提供劳务8起,强迫交易金额达400多万元。

稿源:红网 作者:莫亚球 陶然剑 刘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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