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1956年4月出生。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30年来为数千名当事人提供过法律咨询与帮助,多次代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
1998年3月,迟夙生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来北京参加“两会”。从那时起,她关注的问题从律师执业,扩展到农民工讨薪、教师待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待遇等方面。十来年过去了,她依旧执著地关注着这些弱势群体。
“我是为数不多的还继续奋斗在一线当律师的代表。”迟夙生笑称,她是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最早一批从事律师工作的,当时23岁,是黑龙江省最年轻的律师。30年来,一直没有离开律师岗位。
迟夙生还是齐齐哈尔第一个砸破自己“铁饭碗”的执业律师,1994年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夙生律师事务所。此举在老工业城市具有标杆意义,得到了当地党和政府的支持。正因为如此,她作为当地杰出人物之一,当选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网络上,只要输入“迟夙生联系电话”,就能找到她的办公电话。她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至今,一直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坚持向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年前,迟夙生把这项服务延伸到了当地的电台、电视台、报纸及网络上。每个周日的早上7:30到8:45,迟夙生都会准时到齐齐哈尔市广播电台与听众交流。
“为房屋拆迁补偿户支支招”
“遇到拆迁类官司,我一般建议当事人先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样不仅诉讼费低,只有100元,当事人可以承受,而且按照相关规定,对这类诉讼法院必须受理,有关部门需在10日之内将文件交到法院,包括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设计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证在内的核心文件。法院还能收到一份银行证明,因为开发商需要将工程造价的25%存入房屋拆迁机构指定的账户上,作为拆迁补偿的保证金。只要是违法拆迁,前面的4个证,后面的银行证明,就不会齐全。当事人也会清楚地看到,违法拆迁违法在何处,缺哪个证,就起诉哪个。”
这就是迟夙生和同事们潜心研究出的应对开发商的“法宝”。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迟夙生抓住一切被采访机会,向媒体传授这些技巧。她笑着说,“给房屋拆迁补偿户支招,是开会之余给自己定下的目标。这样做,就是希望能有更多被拆迁补偿困扰的居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的官司,迟夙生打了不少,但是发生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的一起房屋拆迁案,却让她终生难忘。
2007年年末的一天中午,几个风尘仆仆的农民敲开了迟夙生的办公室,声泪俱下地哭诉:“我们的房子被拆了,现在无家可归了。”原来,当地一家开发商占地,把大批农民的房子强拆了,农民不服,到法院起诉,结果开庭近两年了,一直没有结果。
“怎么没在当地找律师?来黑龙江找律师,要花差旅费等,费用太高了。”迟夙生说道。
“当地没有律师敢接。我们是慕名专程向您求助的,成本再高,也认了。”几个人的话打动了迟夙生,“这个案子我们所接了!”尽管手头已经有不少案子,她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这起案件法院一直拖着,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走访调查中,迟夙生发现,当地被强行拆迁的有1000余户,而起诉到法院的只有4户。她知道,其余的农户都在观望,如果官司赢了,肯定也会来法院打官司。而法院迟迟不下判决,多少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老百姓有理,这个官司能赢!”多年的执业经验,让迟夙生对胜诉充满信心。在她的多次要求下,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土地就是农民的一切,但目前给予他们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城市拆迁补偿标准,这不公平。”迟夙生说,城市的拆迁补偿仅指拆迁房屋的经济补偿,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对农民征地,不仅征掉了他们的土地,还有土地上的房子,所以补偿程序应该是:征收土地,先支付其土地征收补偿款,然后再补偿拆迁房屋款。遗憾的是,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现在普遍缺少一个环节。
为了老百姓的安居乐业,2008年全国两会上,迟夙生提交了“建议尽快制定房屋拆迁法的议案”,并指出了征地补偿中的现行法律漏洞。
“房屋拆迁法的立法思路不能单纯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而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制定一部房屋拆迁法。”迟夙生认为,这部法律要与物权法相一致,能够真正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2008年12月10日,鲅鱼圈区的4户农民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判决书。结果正如迟夙生所预想的,他们打赢了这场官司。
“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这个问题我提了11年”
“我做了11年全国人大代表,有一个问题我提了11年,今年还会继续建议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迟夙生透露了一个萦绕她心头11年的困惑:“长期以来,法律工作者有‘病’就让律师吃‘药’,法律工作者‘病’得越重,给律师下的‘药’越猛。但是,对法律工作者以律师名义办理的妨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却很少被追究。”
“常能听到当事人抱怨,律师太黑,吃了原告吃被告,光拿钱不办事。其实,很多当事人并不了解,给法律和律师界抹黑的,往往是没有律师资格的‘假律师’。”迟夙生说,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却以律师的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既违反律师法,又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应当清理整顿!从1998年当代表至今,每年全国两会,迟夙生都在建议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制度中两套并行的服务机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层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应该说,它们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些年,由于部分城市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一味扩张,单纯从事有偿服务,加之个别法律工作者违反执业纪律,“到处拉关系、给回扣”,法律服务市场鱼目混珠。
身为基层的一线律师,迟夙生对此深有感触。“要成为一名专业律师,首先要取得本科学历,其次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还要在律师事务所从业;而法律工作者的入门条件要低得多,有的以前从事过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有的从未接触过法律,有的堂而皇之地假冒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直到2000年,司法部才对法律工作者实行准入制,但是考试内容远不及司法考试严格。”
“这也正是我为什么坚持不懈地提这个建议的原因。”迟夙生说。依据律师法,专业律师每年至少要保证40学时的执业培训,而对法律工作者则没有要求。“全国每天都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也就难怪当事人会抱怨‘律师’只拿钱,不办事了。”迟夙生气愤地说,曾经亲眼看到,在当事人肯定会败诉的情况下,一些水平不高、素质较低的法律工作者还在引导当事人打官司。“这样滥诉的结果,只会给律师界带来骂名!”
“尽管如此,我国现行政策对法律工作者仍继续扶持。”迟夙生说,就执业成本而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每年要缴纳注册费、会费、年度执业教育所需费用等等;而法律事务所则没有这些成本。“这使得一些已经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也不愿到律师队伍中来,客观上限制了律师队伍的发展。”不仅如此,依据现行政策,法律工作者可以承办的案件,除了律师最不愿意承办的刑事案件外,其他全能承办,这也与律师法相悖。
迟夙生一再呼吁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还有一个初衷,她说:“目前我国现有律师队伍的数量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律师与全国人口的比例仅为万分之零点八,比泰国、巴基斯坦的比例还低。清理法律服务市场,可以促使一些以法律服务为生,又不在律师事务所中工作的有律师资格的人员,自动走到律师队伍中来,通过每年的执业培训,提高整个律师队伍的素质,实现律师队伍的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