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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民警酒后枪杀一名男子 近距离连开三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6日08: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蒙自2月16日消息(记者陈秉科)据中国之声7时40分报道,2月13号晚上,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一位民警与他人发生纠纷,竟然连开三枪,致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地点是蒙自县天竺路的住宅小区——“官恒花园”。开枪的警察是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二级警督;被打死的居民叫潘俊,生前是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九岩硅铁厂厂长。有关此事的前因后果和最新处理进展,请听中国之声记者陈秉科的报道:

  据了解,当天晚上,民警吉忠春先是和朋友一起吃了饭,喝了酒,然后开着私家车到官恒花园,找他的朋友办事,倒车时和潘俊发生了冲突。

  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陈建琦介绍了事发过程:“他在倒车的时候,与一个住户叫潘俊的,发生了纠纷,其实汽车也没撞上。发生纠纷,进行了肢体接触,吉忠春的鼻子出血,他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连射三发。”

  据死者的妻子说,当时是晚上9点左右,她回家看见一辆车在倒车,眼看着就要和自已家的车撞上了,就大声提醒开车的人,双方发生了争吵。正在家中的潘俊听到有人和妻子争吵,便出门察看。争吵迅速升级为两个男人之间的推搡、打斗,民警吉忠春的鼻子被打出血后,便对着潘俊连开三枪。

  据目击者声称,当时的吉忠春满嘴酒气,他开枪时,双方相距不到50公分。潘俊当场倒地,还在去往医院的路上就因伤势过重死亡。

  记:现在对吉忠春采取哪些措施?

  陈:已按涉嫌故意杀人对他进行了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了。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及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党委、政府领导都高度重视,并先后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依法严肃查处,调查事件原因及真相。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表示,绝不掩盖事实真相,绝不护短。

  另据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陈建琦介绍,吉忠春虽然属于配枪范围人员,但是,他酒后驾车、酒后配枪、甚至下班后配枪都严重的违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配枪范围内的民警,下班后应该把枪交回。这一事件也暴露当地公安机关对枪支管理存在的漏洞。

  记:吉忠春是否有资格配枪?

  陈:有,他是110民警,属于配枪范围人员,但他确实违反了枪支管理条例。

  记:这和他喝了酒有关?

  陈:他之前确实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酒。这是客观存在的。

  记:他喝了多少酒?

  陈:这个就不清楚了。

  记:他到官恒小区是办公务还是办私事?

  陈:据了解他是去找一个朋友办事。

  记:办公事还是私事?

  陈:这个不不了解了,这个事件还在紧锣密鼓地侦破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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