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就是—个象征,形容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写的就是—种感恩的心,无悔地去追求爱情,甚至不要求—个结果。”
□“它怎么敢把这歌给电视剧用?是因为它觉得自己不完全拥有版权,但是作者也找不到它任何麻烦。因为作者的能力太小,很容易搞定,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在效益和金钱的面前所有的公司都蠢蠢欲动,包括音乐人,包括作词作曲,他们都认为打捞资本的时候到了。”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在去采访《白狐》案的路上,我不停地听着这首引起多方纠纷的《白狐》。歌词的意境极美,一个痴情的狐女在离别爱人的时候,翩然起舞,凄美而哀伤。而歌手陈瑞稍带沙哑的声音与歌曲细腻委婉的旋律相得亦彰,弥漫交织出轻柔悠扬、渺茫如梦的感觉。
然而,摇下车窗,各种噪音便扑面而来,喇叭声,汽车的轰鸣声,建筑工地的打桩声,将古典与优雅立即击得粉碎,荡然无存。与噪音相伴随的,是永远无法消退的尘土,还有那些纷纷以“财富中心”冠名的钢筋混凝土、落地玻璃窗的大楼,它们孤立地矗立着,时刻在传达着一种混杂着焦虑与躁动的亢奋感。
《白狐》,就生存在这样一种氛围,一个现实的时代。
一首歌引出六方纠纷
1997年,《白狐》还是孙红莺写在笔记本上的一首诗。那个叫丹寨的县城,离网络时代还异常遥远。2006年3月,孙红莺首次以玉镯儿的笔名,在红袖添香网站的歌词栏目发表了《白狐》,后来经过作曲人枫林谱曲,歌手陈瑞演唱后迅速蹿红。北京的三家音乐机构看到了这首歌未来巨大的商业价值,开始以不同方式和歌曲的原创者接触,争夺词曲唱三方的版权。其中,北京世纪金典公司在没有获得完全版权的情况下,把《白狐》授权给电视连续剧《聊斋》做片尾曲。2008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电视连续剧《聊斋》片尾曲中未经许可使用含有《白狐》歌词的歌曲,被认定构成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宣判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个案例涉案金额虽小,却是一桩非常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归纳起来,可以说是“一首歌曲,两方版权归属,三家音乐公司,六方利益纠纷”。
“一首歌曲”,就是《白狐》。
“两方版权归属”,是指《白狐》的词版权在鸟人唱片(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和飞旗唱片(飞旗音乐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而曲的版权在世纪金典(北京世纪金典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家音乐公司”,即鸟人唱片、飞旗唱片和世纪金典。
“六方利益纠纷”,则是指由《白狐》而引发的这六个人的恩恩怨怨:孙红莺(网名“玉镯儿”),《白狐》词作者,贵州省丹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编辑;李旭辉(网名“枫林”),《白狐》曲作者,自由职业者;陈瑞,《白狐》演唱者,鸟人唱片签约歌手;周亚平,鸟人唱片董事长;李继宏,世纪金典总裁;吕燕卫,飞旗唱片音乐制作总监。
正如《白狐》中所唱:“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里,谁又喝下了爱的毒。”围绕《白狐》,在人世间上演的,正是一出离离合合纠缠不清的纷扰闹剧。
词曲唱花落三家
首先注意到《白狐》的是飞旗唱片的吕燕卫。
2006年10月的一天,吕燕卫在网上瞎逛的时候,偶然听见了《白狐》,从此开始留意有关消息。2007年,吕燕卫和一个朋友聊天,才知道这朋友认识孙红莺,还知道孙红莺正为没拿到那首歌的稿费而郁闷。原来,《白狐》唱红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市场上的盗版唱片就出现了上百个版本。但《白狐》在网络的悄然走红并没有给词作者带来任何收益,反而在盗版和侵权的汹涌浪潮中起起浮浮。
吕燕卫第二天就让人去了贵州,到那儿花两个小时就与孙红莺签了合同。之所以这样迅速,吕燕卫回忆说,在买的时候,还有人和他竞争。当时他就想,这事得越快越好。就这样,飞旗唱片以3万元的价格买走了《白狐》的词作版权。
那么,《白狐》曲作版权又在谁的手中呢?世纪金典的李继宏找到了曲作者李旭辉(网名枫林)。李旭辉说,《白狐》的词是玉镯儿写的,曲是他自己独立完成的。李继宏一听,觉得这个版权还挺清晰的,当即拍板买断了《白狐》的曲作版权。
李继宏继续联系在网络唱红《白狐》的歌手陈瑞。这时的陈瑞,还远在湖北宜昌的一所幼儿园里当老师。李继宏与陈瑞谈得很愉快,决定马上安排进棚录音。李继宏对《白狐》非常看好,他说,在做这些的时候,感觉希望很大。
2007年春节之后,经过世纪金典包装的《白狐》全新出炉,已经具备一定的商业推广基础,正准备下大力气推广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陈瑞要和世纪金典解约。
李继宏当然不同意。他说,公司已经为你陈瑞投入很多的资金很多的宣传了,你怎么能说走就走?再说,陈瑞你是唱《白狐》出身的,你要是走了,这首歌曲的使用权可都在我们手里。陈瑞表态说,她可以不唱《白狐》,唱别的。于是,二者解约。
但是,对于解约的原因,陈瑞有着与李继宏不同的解释。她说:“我的家里人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把陈瑞送到了北京,就好像送到了一所学校。当发现这个学校的老师不负责任,当发现这个学校的教学方法或进度我们不满意,不适合我,我们要求退学。更何况你们没有付出任何的工作。”陈瑞为此付出了一笔不菲的解约费。
陈瑞与世纪金典解约后,正式成为鸟人唱片的签约歌手。对于坊间关于鸟人唱片“撬”别家公司歌手“不规矩”的指责,鸟人唱片的周亚平说:“在这里头世纪金典收了48万元,对吧?这48万元谁出的?是我们鸟人唱片出的。我们所有这些都是按照规矩办的,我们没有不规矩。”
事情发展到这里,《白狐》已经由一首浑然天成的歌曲作品四分五裂,花落三家了。词在飞旗唱片,曲在世纪金典,唱在鸟人唱片。既然分家,各家公司拿着各自的版权,似乎可以相安无事。
然而,《白狐》恰似蒲松龄笔下鬼怪精灵的狐仙,还是惹出了尘世的事端。
2007年7月的一天晚上,飞旗唱片的吕燕卫在看电视剧《聊斋》时,发现片尾曲的词作者居然是玉镯儿(孙红莺),词曲的授权方是世纪金典,他马上意识到对方侵权了,因为《白狐》的词的著作权就在飞旗唱片,而他从来没有授权给过《聊斋》。
吕燕卫对于世纪金典的行为有着自己的解释:“它怎么敢把这歌给电视剧用?是因为它觉得自己不完全拥有版权,但是作者也找不到它任何麻烦。因为作者的能力太小,很容易搞定,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不久,飞旗唱片与鸟人唱片达成了一项协议,同意将《白狐》词一半的财产权利让渡给鸟人唱片。2008年7月5日,这两家公司一同将世纪金典和《聊斋》电视剧的制作方上海益通公司和上海影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6.4万元。2008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成立。
究竟是谁不按套路出牌
一曲本来是歌唱纯洁爱情的《白狐》,无可奈何地被带入了现实利益的泥淖。那么,是谁收益最大?在原创歌曲从网络娱乐到现实化的商业路上,究竟是谁没有按套路出牌?
牵扯进《白狐》案的各方相互指责和推诿。鸟人唱片的周亚平说:“李继宏就是太农民了,舍不得出血,很多事情完全可以坐下来商量。他就是一分钱不给,一毛不拔。”世纪金典的李继宏则说:“我觉得他们就是文化强盗。觉得这首歌有了价值以后他就想去掠夺。在效益和金钱的面前所有的公司都蠢蠢欲动,包括音乐人,包括作词作曲,他们都认为打捞资本的时候到了,把过去的一些承诺一些协议的授权完全都抛在脑后。谁给我钱,我就跟谁。”
在亚运村的录音棚里,我见到了歌手陈瑞。她衣着素净,一张圆圆的脸流露着哀怨而又神秘的气质。她说,她是用心在唱《白狐》。据说,她以前的网名叫“走过”。走过什么呢?也许是走过不愿回首的往事。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时代,没人会谈论音乐天赋、谱曲才华,音乐公司关注的是唱片销量、商演费用、炒作效果。
印象最深的是词作者孙红莺,虽未谋面,只是网上QQ聊天和电话采访,却能感受到这个贵州女子异常细腻的古典情怀。她十几年来共创作了600多首诗词,真正让她出名的就是这首《白狐》。她说,“白狐就是一个象征,形容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写的就是一种感恩的心,无悔地去追求爱情,甚至不要求一个结果。”
白狐之恋可以没有结果,《白狐》案却需要一个结果。《白狐》的词曲唱的权利是可以分开的,但如果这首歌曲一开始就进行很好的规划,词曲唱三方不是可以达到共赢吗?
其实,《白狐》案折射的是当前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乱象。网络原创歌曲是典型的大众娱乐,在它的商业价值没有显现之前,原创歌曲的创作人都是在凭着兴趣与激情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然而,一旦歌曲走红,商业价值显现后,各家音乐公司便开始千方百计地抢夺版权,抢占市场。
当前,拜金主义盛行,人们不愿意放弃眼前出现的任何利益,不择手段地去攫取。当我们在这种氛围里再来谈论中国网络原创音乐及音乐市场的生命力时,我们会发现,这种生命力中缺乏生气勃勃的成分,更多是一种没任何禁忌的嚣张,在不规范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规则制度的缺失。
往往是一首好的网络歌曲出来之后,大家纷纷拿出计算器来做加减法,钻法律空子也好,使阴谋诡计也罢,总之围绕一个字:钱。处处充满了对于短期利益的过度热忱与贪婪。如此搞下去,我们将难以培养出真正的创造性人才,也难有艺术与商业上的创新,反而使整个音乐市场陷入一种同质化、低水平、却高强度的竞争。结果就是,网络原创音乐的产业链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来,好听的网络原创音乐越来越少,在没有道德底限的文化状态中,中国的网络原创音乐市场又将怎样面对内在创新的刚性需求与外在商业操作的残酷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