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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记大过履新迈大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7日07:15  大河网-大河报

  □衙外

  刚爆出因“挺虎”而遭免职的陕西省林业厅原副厅长朱巨龙、孙承骞稳坐“副厅”,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近日已回京重新赴任。消息人士称,鲍的新职务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见5月6日《齐鲁晚报》)

  其实,在今年3月,当人们突然发现鲍俊凯摇身一变为安徽出入境监督检验局局长、党组书记时,舆论就曾口诛笔伐,但当时的国家质检总局给出解释称,鲍到安徽任职是在三鹿事件之前该局党组研究决定的,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因此“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现在鲍俊凯在这个位置上屁股还没暖热,却又“荣归故里”,不知国家质检总局又会给出什么解释?既然三鹿事件之前已“研究决定”他到安徽,乃至被国务院“行政记大过”也挡不住他履新的步伐,怎么俩月没到就又回京赴任了呢?即便是下基层锻炼,这点时间怕也还不够热身的吧?

  事实上,早在鲍俊凯到安徽任职时,就有舆论指出,即使三鹿事件之前对鲍的任用符合有关规定,但当国务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质检总局也应重新检视任命过程的科学性,而不是固守原来的任命。而现在,三鹿事件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还未散尽,该企业的破产拍卖活动还未结束,受害人的赔付问题还未了结,作为该事件主要官方责任人之一的鲍俊凯,从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到安徽出入境监督检验局局长再到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其走马灯似的调任恰似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玩过山车,可国家质检总局戏耍舆论也就罢了,对于国务院给予的处分怎么也能如此蔑视?

  让我们来查一查2007年4月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即国务院第495号令,其中第八条和第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那么,请问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是否已经解除了对鲍俊凯的处分?他在安徽两个月的任职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悔改表现?如果都没有的话,是什么原因让国家质检总局对其如此不离不弃、“爱才如命”?

  从“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洪洞县副县长王振俊没过几天就出任县长助理,到“进京抓记者”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免职后低调复出,再到同样因三鹿事件被河北省纪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当选邢台市市长,直到朱巨龙、孙承骞,舆论可谓被“偏执”的权力连抽了几个大嘴巴子,但谁也没有国家质检总局的巴掌抡得这么圆,而鲍俊凯的调任“过山车”倾轧舆论也就罢了,国务院又怎能容忍被下属部委如此戏耍?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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