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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08:35  法制日报

  58年前南京收买幼女卖淫者伏法记

  程堂发

  1949年4月,江苏省南京市刚刚解放,人民政府就制定了对娼妓“加强管理、缩小影响、逐步根除”的规划。从1950年1月开始,对全市娼妓进行登记,以便加强改造达到彻底取缔的目的。

  1951年1月11日晚8时许,南京市公安局第二分局钓鱼巷派出所接到报案,被取缔的妓院———“王记大院”的老板王文波还在逼迫年轻的姑娘卖淫。“解放都已经一年多了,竟然还有人胆敢逼人为娼!”民警们愤怒了。

  深夜11时许,小朱等5名民警来到“王记大院”。这是一幢老式深宅大院,分前后二进,房间约有十余间。民警在一间厢房里发现一对70多岁的老年夫妇,口口声声说家里没来外人住宿。可是,在厨房里,民警却发现了躲在门后的两个衣衫不整、被冻得直打寒颤的青年女子和两个可疑的男人,民警们随即将这几名男女带到派出所询问。

  77岁的王文波和76岁的王周氏矢口否认有逼人卖淫的行为。王周氏还称两名女子是自己的养孙女,一个叫王秀英,是大儿子的养女,另一个叫王富英,是二儿子的养女。

  而王秀英和王富英,对于公安人员的询问又吞吞吐吐。经公安人员耐心启发,她们才承认,两个人都是被拐卖到王家的。

  为了进一步打消两名年轻女子的顾虑,公安人员耐心开导她们,还给她们买了描写妇女反压迫的电影票,请她们观看。王秀英、王富英终于觉悟了,她俩一连几天控诉了王文波夫妇惨无人道的暴行,并主动要求担任王文波、王周氏逼人为娼的证明人。

  原来,王文波、王周氏夫妇二人都是妓院杂役出身,自十多岁起,即在南京夫子庙四喜堂“混事”,王文波做厨子,王周氏干杂活。1907年,他俩脱离了四喜堂,自立门户,开设了妓院。

  王氏夫妇买进贫苦人家的女孩,养大后从妓。这些幼女一入虎口,便被王家更姓变名,许多人长大后竟不知自己原来姓什么、父母是谁、家人在哪,就是“想逃,也逃不掉”。

  姑娘们长至十四五岁时,王家便让他们阅读大量的淫书、淫画。然后由王周氏物色一些军阀、富商,以少女们的“童贞”换取巨额钱财。

  公安人员根据王秀英和王富英提供的线索,又找到了两名受害女子———王玉英和王桂英。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调查人员走遍了夫子庙的大街小巷,然后走访了王家左邻右舍,向曾受王家欺压的妇女,核实了大量的罪证。

  1951年5月5日,南京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首先由王秀英作为原告代表对王氏夫妇进行指控,而后由王玉英、王凤英出庭作证。28岁的王玉英在法庭上声泪俱下、悲痛欲绝:“我刚过一岁生日,家里因为穷,便将我卖给了王家,13岁开始学唱戏,17岁被王周氏带给一商人卖淫,商人丢下300块大洋,全被王周氏拿走。客人偶尔给两个小费就被她没收,要不就会被打得半死。后来,她看我年纪大了,不能再为她赚钱,就将我卖给他人,赚了8万元。我想带孩子走,她却要我交1万元才肯放行。平常所得悉数被她搜去,我身无分文,只得含泪只身而去……”

  在铁的事实面前,王文波和王周氏对自己收买幼女几十人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当庭判决王文波、王周氏死刑,立即执行。

  编者心得

  本期“法案聚集”(12版)刊发了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近年来,强迫被拐卖妇女从事色情活动事件增多,这一新动向引起了社会的警惕。看了本案可以得知,此种犯罪非“今日”起,要想制止这类沉渣泛起,必出重拳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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