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取缔反动会道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10:31  常州日报

  王援

  “会道门”是“会门”与“道门”的合称,是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具有迷信色彩、帮会性质的民间秘密结社组织。会门偏重吞符念咒,练功习武;道门诵经拜神,制造和传播迷信邪说。会道门形成于明代中后期,在清代得到活跃和发展,至民国时期兴盛,其组织名目多达数百种。它们以迷信邪说侵蚀社会文化,采用打、抢、讹、骗等行径,欺压普通民众;有的还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上层渗透,扩张势力,把持一方,扰乱社会秩序;有的甚至与国外势力勾结,充当汉奸,破坏人民革命。至新中国建立初期,这些会道门中的少数自行瓦解,其余部分继续宣扬迷信邪说,蛊惑人心,有的甚至成为反革命、反政府的反动组织,因而被统称为反动会道门。

  民国时期,常州的会道门组织有:青帮、红帮(洪帮)、水火帮、穷江行、一贯道、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同善社、先天道、后天九宫道、中华理教会、修身道、中教道义会、清净佛教会、崇德社、龙华会、天仙道、西乾道、大王会、三茅会、中美健康促进会(后改为中国健康促进会)、中华洪道社、天门道、斗坛、往生助念会、昆仑会、大仙堂、红三教、德化慈善会、中国济生会、无为教、门坛、鱼兰会、观音堂、关帝会、儒教、蟠桃会、八字会、琳琪社、佛学慈善社、莲社、道教会、红相会、大乘教、菩提会等40多种,其中对常州城乡群众影响最深、危害最大的是一贯道。在抗日战争时期及解放战争时期,一贯道为日伪、国民党所掌握利用,他们的领导核心以及骨干分子绝大多数为汉奸、特务、流氓头子、反动地主、恶霸之流。他们以烧香拜佛、念咒、传经等封建迷信手段,诈骗钱财,奸淫妇女,毒害人民,扰乱治安,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解放后,一贯道转入地下,妄图与人民作长期隐蔽斗争,他们从集中到分散,重整组织,挑选精干人员,建立点线,并与在香港的反革命分子用各种代号秘密联络,积极布置策反。

  1951年2月,为保护人民利益,保障祖国建设顺利进行,巩固抗美援朝的后方,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其中的第八条规定:“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各地方政府开始取缔反动会道门。常州市军管会于1953年2月7日宣布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自1953年至1960年,常州市公安局共发动6次群众性运动,取缔了40个大大小小的反动会道门组织。

  第一次从1953年2月~7月,取缔一贯道、同善社、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后天九宫道、先天道等5个反动会道门。共取缔坛堂250个,逮捕作恶多端的道首132名,登记办道人员623名,声明退道道徒17004名。其规模、声势是6次运动中最大的一次。

  第二次从1954年3月7日~14日,历时8天,取缔中华理教会、修身道、中教道义会等3个反动会道门。查封坛堂14个,逮捕作恶多端的道首8名,登记办道人员324名,声明退道道徒3557名。

  第三次于1954年11月开始,取缔清净佛教会、龙华会、天仙道、西乾道、崇德社等5个反动会道门。共取缔坛堂14个,逮捕作恶多端的道首2名。

  第四次从1956年9月9日开始,取缔三茅会、大王会、中国健康促进会、中华洪道社、天门道等5个反动会道门。共取缔坛堂57个,登记道首、办道人员349名,道徒退道1000余名。

  第五次从1958年7月起,取缔德化慈善会、往生助念会、昆仑教、大仙堂、红三教、中国济生会、无为教、门坛、鱼兰会、观音堂、关帝会、儒教、蟠桃会、八字会、琳琪社、佛学慈善社、斗坛等17个反动会道门。查封坛堂4个,逮捕作恶多端的道首4名,登记办道人员136名,其中斗坛74名,红三教16名,往生助念会12名,佛学慈善社11名,昆仑教9名,关帝会6名,琳琪社4名,蟠桃会、八字会3名,声明退道的道徒893名,是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最多的一次。

  第六次从1960年12月23日至年底,取缔莲社、菩提会、红相会、大乘教、道教会等5个反动会道门。查封坛堂78个,逮捕作恶多端的道首10名,管制12名,收容5名,批斗54名,退道道徒366名。

  经过这6次取缔和打击,反动会道门的道首骨干遭到法律制裁,组织机构全部被摧毁。在取缔和打击反动会道门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也逐步认识到会道门组织的罪恶,从那时开始,会道门的种类及其活动规模、社会危害程度大大缩小,几乎销声匿迹。

  然而,由于反动会道门组织具有顽固性、神秘性和欺骗性,它们还存在着死灰复燃的可能。对此,中共中央在1982年制定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明确规定:“已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一律不准恢复活动。凡妖言惑众、骗人钱财者,一律严加取缔,并且绳之以法。”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定罪量刑。同会道门的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

  尚忆供图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