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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犯罪 重破案轻惩处现状亟待改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7日08:51  法制日报

  中国首次摧毁整建制境外淫秽色情网站联盟启示

  新闻快读

  通过互联网先后租用美国的14个服务器,开设了“幼香阁”、“丽春苑”、“迷失少女天堂”等淫秽网站,注册会员1200万人次,VIP用户超过1万名,拥有管理人员300余名,通过向境内网民VIP用户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信息,获利75万余元,足见猖獗。但无论其如何猖獗,也难逃警方打击,肆虐网络的境外淫秽色情网站联盟———“迪卡玟”色情网站联盟被摧毁。

  虽然打击卓有成效,但有关人士也指出,在应对网络犯罪上,我们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重破案轻惩处致警示违法效果打折扣

  □各地司法裁量中适用法律标准不统一

  □受害人在外地受到侵害时面临立案难

  □金融部门对银行卡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今日关注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江苏省宿迁市警方破获色情网站的消息受到媒体极大关注。这是因为,此案是我国首次“整建制”地摧毁肆虐网络的境外淫秽色情网站联盟。在经过数月的侦办后,宿迁警方组织了7个抓捕组统一采取了行动,赶赴辽宁、湖北、陕西、四川、浙江、广东等地将境外三大中文色情网站联盟之一的“迪卡玟”色情联盟及下属“迷失少女天堂”色情网站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8月15日,记者就此案专访了江苏省公安厅网监总队副总队长沈祥,据他介绍,此案先后被江苏省公安厅和公安部挂牌督办,其成功告破也是警方痛击境内外勾结的网络犯罪的标志性案件。

  他透露说,包括色情网站在内的各类网络犯罪案件近几年来呈“几何数”增长,这就需要执法部门保持高度的警惕,同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和惩处机制,以应对网络犯罪对社会稳定工作的冲击。

  案件回放

  嫌疑人租用美国14个服务器

  今年4月8日,宿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发现,该市有两个网名叫“迷失的小病”和“迷失媚影”的网民参与“迪卡玟”联盟下属“迷失少女天堂”色情网站的管理,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迷失少女天堂”网站共设“学妹少女分类”、“美幼图文分类”、“天堂综合类”等10个板块83个小区,网站当时贴有各类淫秽图片约10万余张、淫秽视频帖子约1万余篇,注册会员约4万余人。而“迷失少女天堂”网站隶属于境外色情网站“迪卡玟”联盟,该联盟拥有“迷失少女天堂”等13家淫秽色情网站。

  警方最终确认了“迷失的小病”身份:住在泗洪县双沟镇的吴某。调查得知,从2008年11月开始注册成为“迷失少女天堂”网站会员后,吴某先后成为督察、版主、超级版主,期间共发帖100余个,包括淫秽图片100余张、淫秽小说100余部。

  由于网络案件侦破难度大,今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此案。据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开锋介绍,仅仅取证工作就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取证数据量达500多个G,刻录光盘300余张,其中淫秽图片近5万张,淫秽电影近5000部。

  与此同时,警方分别就“迪卡玟”组织体系、“迪卡玟”联盟资金链两方面开展了侦查,期间发现“迪卡玟”淫秽色情网站联盟在网站公开多张银行卡,接受网民汇款。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较强,其用于兑现非法所得的银行卡分布在全国各地,而且开户人资料均为虚假信息。另据警方调查,仅今年以来他们分别在重庆、河北秦皇岛、山西忻州等地跨行ATM机取款的数额就超过30万元。

  在调取相关取款录像信息时,警方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每次取款时,都选择在光线不好的夜间进行,并头戴化妆舞会的面具,对面部进行了伪装。

  侦查期间,狡猾的对手还一度通过技术手段,将交易地点设置在广西南宁“刘某”的居住地,设置了“陷阱”,以此转移警方的视线。

  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垡头的嫌疑人申某浮出水面。经查,现年31岁的申某是四川省武胜县人,1997年在秦皇岛一所大学就读热处理专业,2001年毕业到北京一家知名国外汽车公司工作。

  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申某在北京期间,“迪卡玟”联盟的银行卡从不发生ATM取款情况,只要申某离开北京,涉案银行卡就会产生取款记录,且申某的出行时间、出行轨迹和“迪卡玟”联盟银行卡ATM机取款时间轨迹相吻合。于是,申某很快被警方“锁定”。

  7月8日晚,专案组在北京市局网警总队的大力配合下,将申某秘密抓捕归案,当场扣押作案用电脑6台。

  申某落网后交代,他正是“迪卡玟”联盟的开办人。他在被所在的公司安排到美国进修期间,认识了一个台湾人,在此人的引导下,他在美国租用了一台服务器,开始了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当申某看到人气非常旺后,便通过设置VIP会员的模式,开始了赢利操作。回国后,申某辞去了每月8000元的高薪,在家中摆放了6台电脑,把家当成了工作室。

  随后,专案组从申某手中获取了全部服务器权限。通过大量、细致勘查,不仅获取了该联盟所有犯罪证据,还获取了联盟所有管理员的登录记录。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涉案人员分布地域广,公安部相关部门决定,涉及联盟下属网站“迷失少女天堂”的管理人员由宿迁专案组负责抓捕,对于其他人员,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将线索下发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实施抓捕。

  7月13日统一抓捕行动开始。宿迁警方的7个抓捕组分赴各地将12名“迷失少女天堂”主要管理员抓获,查获作案用电脑15台。至此,“迪卡玟”色情联盟及下属“迷失少女天堂”色情网站被成功摧毁。

  警方查明,从2007年6月至今,犯罪嫌疑人申某通过互联网先后租用了美国的14个服务器,开设了“幼香阁”、“丽春苑”、“迷失少女天堂”等淫秽网站,注册会员1200万人次,VIP用户超过1万名,拥有管理人员300余名,通过向境内网民VIP用户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信息,获利75万余元。

  网络犯罪

  案件成倍增长带来巨大隐患

  沈祥告诉记者,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罗数万人的色情淫秽网站、金额达数亿元的网络赌博、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盗窃、攻击破坏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近年来“成倍增长”,有些案件的增长幅度甚至呈“几何数”增长,且由于受害人众多、覆盖范围遍及全国各地,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极大“隐患”。特别是色情淫秽网站,还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就在此案侦破不久前,南京警方曾先后破获了包括公安部督办的“红磨坊”色情淫秽网站案共11起,抓获违法人员26人。

  今年的4月16日,在查处“俊枫同志网”网站中,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交代了自去年以来,通过租用境外虚拟空间,开设该同志网站,利用软件上传各类涉嫌淫秽色情电影220余部、图片600余张、小说400余篇进行大肆敛财的犯罪事实。5月1日,南京网警部门发现一网站名为“逍遥仙境”的色情网站“原创影视区”专区内有上千部淫秽色情电影“种子”,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其在色情网站“逍遥仙境”上注册用户名,担任原创影视区版主,积极宣传该色情网站并进行管理的违法犯罪事实。

  为了逃避打击,采用在境外租用服务器,主要是为警方设置侦查、取证工作的障碍。在这些人中,主要参与者是境内人员,也不排除境外犯罪组织和势力参与的可能。沈祥介绍说,犯罪人员的年龄大多数为40岁以下,且以20岁上下的青少年居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沈祥还介绍了网络犯罪的几种获利手段和情形。色情网站,主要依靠收取高额的会员费、广告收费、或者同时以木马病毒方式,通过卖流量获利。而网络诈骗、盗窃等主要是通过木马病毒等方式盗取网络虚拟财产,以及编制根本不存在的方式,如出现了购买特殊药品、窃听器等物品以及一些市场上一时难以买到的物品,骗取汇款。而网络赌博则大多以抽取佣金的形式获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的网络犯罪案件中,银行卡成为犯罪得逞的“媒介”,本案也不例外。

  对此,沈祥认为,这暴露出金融部门缺乏有效手段监管的问题。他说,银行卡发得多,在某些银行看来是“业绩”,从而对利用假身份证办卡的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因此,对办理银行卡应加强监管,比如,对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多张银行卡的,或在不同城市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而与其身份、工作和家庭状况情况“极不对称”的,银行应当给予必要的制约。这样,会有效减少银行卡作为网络犯罪重要工具的问题发生。

  而对于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警方监管和为破案设置障碍将服务器设在境外的情况。沈祥建议,互联网管理部门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色情网站等建在境外的,实施有效的“封堵”,对服务器在国内的,则要加强监管和审查。

  罪名种类多

  暴露各地适用法律标准不统一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网络犯罪,目的都是“冲”着钱来的,但由于对网络犯罪的非法所得的计算,目前公安机关在办案中还存在诸多认定困难,往往案件最后定性和法院判决依据的涉案金额,仅仅占整个非法所得的很少一部分,而且部分案件由于难以确定非法所得,办案机关干脆都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诈骗罪”等罪名简单处理,“重破案”而“轻惩处”的现象,给此类案件的最终通过司法惩罚手段、“警示”违法行为的效果打了“折扣”。

  此外,目前由于各地警方在破案环节上获取证据情况的差异,公安机关在对网络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上,也成“种类”众多的奇怪态势。“诈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乃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诸多罪名,让人感觉“眼花缭乱”,如果没有办案机关和相关法律人士的解释,让很多人一时难以看懂。

  “这种情况暴露出各地司法裁量中,适用法律标准的不统一。”一位律师评价说,如案情类似的盗窃游戏装备案件,可能有的无罪释放,有的则判处徒刑,原因就是对虚拟财产属性的认识无法统一。

  面对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案件,由于相关损失评估标准和体系迟迟未予建立,目前公安机关也只能从社会影响的方面考虑危害性,而这些工作,则是未来网络健康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

  此外,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目前还突出表现在案件的管辖上。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犯罪人的居住地、案件的最初受理地管辖为辅。但网络犯罪因其自身的特点,往往造成大量管辖权的冲突。

  “不法分子流动作案,受害人遍及各地,出现案件发生地难以确定以及受害人在外地受到侵害而所在地难以立案等情况,这也是公安机关案件管辖中的突出问题。”沈祥介绍说,目前大部分重大网络案件都采用由上级公安部门指定管辖的方式,但如果在全国实现联动打击,建立受害人数据库等信息化建设,也可以满足群众对“破小案”的期待。

  本报南京8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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