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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苗木,岂能“毁了以后再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07:21  大河网-大河报

  □南杨

  因许多市民向本报投诉“郑州市航海路约9公里长路段改造人行道,施工人员毁坏万余平方米绿化苗木”一事,本报对此两次进行了报道。市园林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10月30日下午,市政府相关部门召集市园林局、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就此事专门开会研究处理,但截至2日下午,该路段施工人员毁绿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制止。问题出在哪里?原来市政府相关领导在10月30日下午召开的会议上作出了这样的决策:因航海路人行道改造工期施工比较紧张,要保持目前施工现状不变,“(园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都是城建单位,毁了以后再弄。”

  在同一个城市的街道上,园林部门用市民的血汗钱栽下并养大了这些绿化苗木,市政部门却以人行道改造为由,在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全部毁掉了这些苗木。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纳税人,因为看着心痛通过媒体向管理部门表达他们的不解和质疑,对园林和城建部门负有监管和协调职责的政府相关部门,应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核对,如果城建部门确实做得有道理,也应对市民的爱绿护绿观念和公民精神表示欣赏,对市民的误解进行解释和澄清;如果城建部门确实做错了,那就应该立即制止毁绿行为,向市民道歉,对毁绿者进行批评和处罚。可是,相关部门却对市民的疑问和监督置之不理,仍然我行我素,毁绿不止。近日,广东某企业官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用“我拉屎要不要告诉你”这样的话来回应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起舆论一片谴责。而对园林和城建部门负有监管和协调职责的政府相关部门的上述态度,和这位“屎论”官员的态度没啥两样。请问,作为用百姓税金供养的政府部门,谁有权这样做?

  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市政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因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而支持毁绿行为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因航海路人行道改造工期施工比较紧张,要保持目前施工现状不变”——施工紧张,难道保护绿化成果工作就可以放松甚至干脆放弃?这样的城建速度到底能换来什么样的政绩?毁掉绿化成果已经铸成大错,为啥还要错上加错?“(园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都是城建单位,毁了以后再弄”——这是啥意思?难道只要都是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双方就应该在毁绿、糟蹋百姓血汗钱这样的事情上统一思想,抱成一团?“毁了以后再弄”,说得真是轻巧,好像被糟蹋的税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只能让贩卖苗木的人兴高采烈的话从政府部门的口里说出,是不是太过分了?是不是太不把纳税人的感受和监督当一回事了?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

  航海路不是谁的私家花园,谁也不能想毁掉苗木就马上毁掉。希望有关方面能尽快制止这一毁绿事件,对已经被挖掉的苗木采取补救措施,不能再错上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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