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从今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公交IC卡充值网点一律不提供预充值发票,需要发票的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公交IC卡,到客服中心按实际消费开具上月发票。有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表示索要发票极不方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而IC卡经营销售活动不当场提供发票,不符合该规定。
政协委员:李晓明
附记:昨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长沙火车站旁边的公交IC卡充值点,只见有十几个人正在排队等候办理业务。记者发现,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只能得到一个简单的答复:自己看旁边的通知!
“公司规定要充值发票才能报销,这里却不给开,让我们到东塘总公司去,我们哪有时间啊?”王小姐索要发票未果,气愤地说。和王小姐一样,不少索票者看到通知上的内容后,都无奈地离开。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公交IC卡东塘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由于之前提供预充值发票,有些人在拿发票报销的同时又拿IC卡去客服中心退款,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为遏制这一现象,各充值网点现在一律不提供预充值发票,如果持卡人需要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公交IC卡,到客服中心开具上月实际消费发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提出的意见,他们会向上级反映。
记者又咨询了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该局征管处工作人员回复:公交IC卡充值点开具的发票是作为顾客报销的凭证,因此售票员应根据充值金额,开出等值发票,若顾客不知情,售票员有义务提醒顾客。售票员不开或拒开发票是不合法的,顾客可拨打长沙地方税务局服务电话12366进行举报。该局工作人员同时表示,IC卡公司只是负责代收费用,款项最终还是交付给公交公司,而税费是从公交公司收取的,因此不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