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报道
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格力)却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为此,广州格力和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关的广州市财政局对簿公堂,此案昨天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
价值400万元的文字错误
2008年11月4日,在番禺中心医院的采购竞标中,广州格力以投标报价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但21日中标结果发布,原先位列第一、投标报价最低的预中标供应商广州格力被排除在外,而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中标金额比广州格力足足高了400多万元。
原来早在2008年11月7日,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就认为第一位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 (一些具体的技术参数——记者注)”,不应中标。
2008年11月14日,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决定,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复审。 11月18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复审,便得出了那个令广州格力目瞪口呆的结果。
作为业内领军者,广州格力为什么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呢?
“其实,早在11月4日评标当天就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但评委们认为格力的实际生产能力完全符合此标的要求,当然实际也是如此。但是在投标文件中我们的叙述可能有些失误及矛盾的地方,同时我们引用了一些旧产品的数据,这些数据可能与标准不符,但我们提供的新产品数据完全符合要求。”负责投标的广州格力商用空调销售部部长胥俊明说,“假如以文字错误为由,就太吹毛求疵了。 ”
同样的专家不同的评审结果
随后,广州格力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恢复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广东石化的中标资格。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于2009年1月22日驳回投诉。于是广州格力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进行行政复议。
“评委们是否公正我们是抱有怀疑态度的。因为在第一次评标结束后,评委们的身份便已曝光,很难保证没有人去打评委们的主意。 ”胥俊明说。
2009年4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认为“在该项目中,原评审专家参与了评审,已经与该项目形成了利害关系,但番禺区财政局仅以原评审专家第二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推翻了原评审结论,认定事实依据不足且有失公正”。此时采购方番禺中心医院早已与广东石化签署合同。
2009年9月18日,广州市财政局做出决定,维持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
争议焦点:程序是否合法
昨天庭审的一个最大争议就是程序是否合法。广州格力坚持认为,第一次评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集中采购所依据的第二次评审后来已经被广州市财政局所否认。这就意味着,此次采购所建立的基础就是错误的。
但广州市财政局认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带有星号的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投标行为属于无效投标。广州格力的投标文件刚好属于无效投标文件,而无效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程序,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