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300斤白菜花了1.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13: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洪启旺报道:你请的零工帮你干活时突然死亡,你该不该赔偿他家属1.8万元?昨天,天涯社区、新浪论坛上一篇题为《300斤大白菜花了一万八你信吗?》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此事让很多网友绷紧一根弦:家里请的清洁工、搬运工、电工、安装工或保姆等发生意外要不要自己赔?要不要统统帮他们买个意外险?

  搬运白菜上楼时猝死

  帖子描述,北方某城市居民关先生(化名)张罗储备大白菜过冬。他与市场上一个打零工的50多岁的男子谈好价钱,请他运300斤白菜到楼上家中。搬运过程中,男子突然栽倒在地,再也没有醒过来。

  帖子说,男子尸体停在关先生的家里,死者家属要求关先生赔偿。关先生觉得自己很无辜,认为是死者有病在先。死者家属强调,若不是给关先生运白菜,人也不会死,这事与关先生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赔偿。最终,关先生不得不花1.8万元息事宁人。现在,每当关先生看到阳台上摆放的300斤白菜,他都有苦难言。

  这篇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极大关注。有网友认为搬运工之死不是关先生的过错,和关先生没有关系,用不着赔。但也有网友回帖说,关先生其实不冤,这属于临时雇佣关系,赔了1.8万元算少的了。有的网友担心,以后谁还敢雇劳力做这类事情呢?难道以后搬运、修电器都要自己DIY?

  律师认为关先生不该赔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仁言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律师说,此案关键是判断关先生与搬运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劳务雇佣关系,则搬运者在工作期间死亡,是工伤,关先生作为雇主应赔偿,如为雇员买了工伤险或意外险则由社保机构或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是加工承揽关系,或者是帮工与被帮工关系,而关先生又没有过错,则关先生不用赔偿。此案中,关先生是市场上临时找人来搬,应该是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律师认为不该赔。当然,如果帮工是不拿报酬的,则占了便宜的关先生应做一定的赔偿;如果关先生明知搬运者很累还强行要求其搬运时发生意外,关先生有过错,则仍要赔偿。

  律师还对几种市民常见的情况“支招”。如果家中直接请了固定的保姆,则与保姆是劳务雇佣关系,保姆在家中发生意外是要赔偿的,故可为其购买工伤险来避免风险;若是直接请的钟点工、家教,则是临时劳务关系,也有赔偿责任,不便买社保,可为其购买商业性的意外险;如果是通过家政公司来请保姆、家教、钟点工,并且是与家政公司签订了的合同,则市民与保姆等不存在直接的劳务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市民在搬家、拆装维修家电等特殊作业时尽量找专业公司,不要自己直接去找人维修、安装等,否则风险较大。当然,不论何种情况,如果市民对意外的发生存在过错,如环境有缺陷、未尽义务进行必要的提醒、未对特殊作业者进行必要资质审查等,市民仍需赔偿。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