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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压负面报道是挑战公众监督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0:07  红网

  据近日《半月谈》载:当前,在一些地方领导的眼里,只要保证不出负面报道,多上正面报道,宣传部门官员就“称职”,否则就是不称职。这个评价杠杆迫使宣传部门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对付媒体和控制负面新闻上。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政府工作也是如此,从每个地方的工作实际和社会实际看,都有客观存在的正负两面的问题。但如果充斥媒体的,总是正面报道甚至是功德宣传,而无负面的东西,不仅有违客观规律,也与新闻报道的规律不符。

  诚然,相比正面报道,负面新闻更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对地方形象和稳定会带来一定影响,但对当地政府政府而言,如果出了问题一味护短,压制媒体报道,恐怕才是最大的失误:一方面,在这个媒体立体化、新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部门欲“封口”,不仅难以封住,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麻烦,贵州瓮安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另一方面,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即使媒体不报道,公众心里也会有预期;而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问题如果属于公众应知的内容,也应主动公开才会不留口实。

  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一项神圣职责。而负面报道屡遭“封口”,从表面上看,遭控制的是媒体的监督权,但实际上被控的却是公众的监督权和话语权,刺伤的是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心。一再出现的地方政府操控媒体监督的现象,实际上开启了一个可怕的魔盒。当处于被监督的公权力可以操控媒体舆论的时候,媒体的监督能力不是越来越强,而是越来越弱,公众也会沦为公权力的弱者。

  当下,控制负面新闻之所以在某些地方流行,并成为宣传部门的考核指标,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个别官员不健康的政绩观。个别地方官员,过分看重政绩这一官员升迁的重要通道,热衷于做上级领导喜欢看、看得见的事情。这些人往往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政绩宣传,如果因能力平庸而政绩平平,甚至还不惜联合媒体造假。但对问题和矛盾却能捂则捂,能瞒则瞒。

  二是负面新闻不能得到正确认识。其实,判定新闻的正面负面,应该以是否有利于公众利益为标准;而且负面新闻如果得到有效重视,不仅会消减消极影响,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但部分官员错误地将是否有利于地方利益,甚至个人的政绩作为新闻价值的判断依据,负面报道遭打压也就在情理之中。

  三是媒体的独立报道权得不到尊重。媒体有独立报道的权力和义务,有权认定负面新闻的本应是媒体本身,而一旦成了权势人物,媒体就会因权力介入而让新闻报道活动陷于一种有形无形的周旋与对抗中,舆论监督难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媒体在日复一日的被“封口”驯化下也会形成“过敏反应”,以至于对于某些负面题材根本不再涉足。

稿源:红网 作者:刘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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