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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通报13个市州所在城市供热价格 10城市热价不做调整 兰州今冬热价不降有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2:05  兰州晨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梁峡林)记者从11月3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除无集中供暖的陇南市之外的13个市州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对今冬供暖成本都进行了严格审核,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兰州、嘉峪关、金昌、天水、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定西、平凉等10个市决定,在今冬供暖期内不调整供热价格;庆阳市已适度下调了供热价格,甘南、临夏州正对调价方案进行调研论证。目前,全省现行居民燃煤热价水平大体在每月每平方米3.3元-4.94元。

  违规变相提价 当事热企将受严处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周莹通报了全省冬季供暖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周莹表示,要认真落实对低收入家庭的供热价格优惠措施,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供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供热价格专项检查,对供热企业擅自提价或通过缩短供热时间、降低供热质量等手段变相提价的行为,对不认真落实供热价格优惠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供热价格违法行为,以维护供热和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我省还将积极推行城市供热价格改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的收费办法。

  兰州热价不降 省发改委解释原因

  就本报记者提出的今冬明春兰州热价问题,周莹在会上明确表示,兰州市今冬的供热价格仍维持去年水平,不做调整。其中,综合平均热价为4.54元/平方米·月,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4.20元/平方米·月。今冬明春兰州热价仍维持去年水平,是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建委在前期煤炭价格调研和供热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这个决定,经省价格主管部门复核,认为是符合兰州市燃煤供热实际的。对此,周莹解释说是由于以下3个原因决定的:首先是,2008年兰州市政府出台的燃煤供热价格本身就是低于供热成本的,其次是兰州市2008-2009年采暖期的实际燃煤供热成本是倒挂的,每月每平方米亏损0.103元;第三,经过认真测算,兰州市2009-2010年采暖期的燃煤供热成本仍呈倒挂局面,目前燃煤锅炉用煤坑口平均价为389元∕吨,由于增值税上调和运费上涨的影响,预计燃煤到站价格为449元∕吨,由此预测的今冬兰州市的供热成本为4.669元/平方米·月。与现行的燃煤供热综合平均价格4.54元相比,每月每平方米仍亏损0.129元,因此从目前看,兰州市燃煤供热价格还没有下调的空间。

  周莹最后表示,兰州市政府已经做出了不调整今冬燃煤供热价格的决定。今后是否做调整,要由兰州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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