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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售法院查封房 陇西选矿厂厂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2:0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10月28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重审原甘肃省陇西选矿厂厂长魏登德涉嫌合同诈骗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55岁的魏登德,原是甘肃省陇西选矿厂厂长。据指控,2003年12月31日,魏登德在明知其单位位于兰州市嘉峪关东路的3套复式房被法院查封,自己无权继续出售的情况下,与王先生、冯先生、王女士各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3套房子以总价110万元出售。2004年11月,王先生等人发现自己购买的住房是法院查封的房屋后报警。2006年6月26日,魏登德涉嫌合同诈骗被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7月份,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魏登德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魏登德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件发回城关区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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