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冬白)女子王菲菲(化名)在兰州音乐喷泉边与同事打闹嬉戏时意外落水死亡,其父母认为与王菲菲嬉戏的同事王军(化名)及音乐喷泉的管理单位兰州市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近日将上述个人和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9万余元。11月3日,记者了解到,城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审查此案。
2009年6月15日晚,在兰州某钢材市场打工的王菲菲受同事王军等人的邀请,前往北滨河路音乐喷泉边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大家相互推搡,打闹嬉戏,王菲菲突然落水被汹涌的河水冲走,直至2009年8月14日,其尸体在皋兰县小峡电站附近水域被打捞上岸。
案发后,王菲菲父母认为,王军在与王菲菲玩耍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危险性和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从而导致王菲菲溺水身亡,王军负有直接责任。而兰州黄河风情办作为事发地段兰州市北滨河路音乐喷泉的管理方,对这一向公众开放的休闲游乐场所疏于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负有间接责任。王菲菲父母遂在今年8月17日,将王军及兰州黄河风情办起诉到城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