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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示范幼儿园规模不得超15个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2:22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邹娟

  市教委昨日公布《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修订稿)》,今后,超过15个班的幼儿园将无缘市示范性幼儿园的参评。

  按照要求,参评市示范性幼儿园的院所,园舍面积、绿化要求、设施设备等须符合《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和《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标准》的要求,办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5班以下。

  而市教委最近公布的《2008年本市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的公示公报》中,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校(园)舍资源监测被首次列入公示公报的项目。

  据分析,2008年全市幼儿园新增33所,减少3所,合计增加30所;小学新增38所,减少4所,合计增加34所;中学新增3所,减少16所中学,合计减少13所。实际减少的16所中,停办学校4所,均改为幼儿园或业余进修学校;被拆并的10所,全部并入小学或中学作为分部使用;被拆迁的2所,均得到了补偿。市教委透露,此后将继续监测,以保障入学高峰期校园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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