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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弟媳一审被判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3:29  南方都市报

  昨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女“黑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0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审判长透露,谢才萍所犯行贿罪,被认定情节严重,但她主动供述,因此给予了5年减刑。

  记者了解到,昨日庭审后,谢才萍表示要上诉。

  女“黑老大”五罪并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截至去年8月14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将赌场先后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对于谢才萍的罪行,法庭宣判如下:被告人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万元。

  两“保护伞”被判重罪

  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法庭判决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协助捉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分子,法庭对其犯开设赌场罪予以减轻处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同时,法庭审理认为,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原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共同收受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人民币18万元。而二人受贿后实施的包庇、纵容行为,与受贿罪之间不存在目的或手段上的牵连,并非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故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数罪,应数罪并罚。因此一审判处二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谢才萍获5年减刑

  审判长洪涛昨日向媒体透露,在本案指控的多项罪名中,除受贿罪最高刑期有死刑、行贿罪最高刑期有无期徒刑外,其余指控的罪名最高刑期均为有期徒刑。被告人郭胜、甘勇共同受贿18万元人民币,其犯罪情节尚未达到需要判处死刑的程度,对其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罚当其罪。

  洪涛透露,谢才萍犯行贿罪,被认定情节严重,法定刑期在5年以上10年以下,但她主动供述,因此给予了5年减刑,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本案中,一些被告人具有从犯、自首、立功情节的,在具体适用刑罚时均考虑了从宽。如:被告人赵波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谢才萍和罗璇,被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罗璇归案后协助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分子,构成立功,在具体量刑时均给予了从轻处罚。

  庭审现场

  谢才萍表情:听判时镇定 退庭时大骂

  昨日,谢才萍走入法庭后,神情平静,并不时向被告席张望。甚至在开庭后的前3分钟内,她都无心听审判长宣读判词,先后5次回头向旁听席张望,似在寻找自己的亲友。

  以为会被判死刑

  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时,谢才萍表现相对镇定。据知情人士透露,谢才萍并不因为是“黑老大”而胆子大,而是之前被吓到了。据悉,在判决前,谢才萍一直以为自己罪行严重,会被判死刑。

  其余两名女性被告人陈晓容、黄冬梅皆当庭痛哭。当审判长宣判5号被告人陈晓容时,6号被告人黄冬梅似乎感知对自己的判罚,当庭放声痛哭,并立时瘫倒。黄冬梅随后被3名法警架出审判庭。

  出门前,黄冬梅也听到了法庭对她的判决,她被判入狱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时,陈晓容哭得也摇摇欲坠,不得不坐在法警为其准备的小凳上继续听判。

  要上诉“试一试”

  宣判后,谢才萍与罗璇在回答法官询问是否上诉时,并没有马上提出是否上诉的意见,而是表示将和律师、家人商量。其余20名被告人中有18人当庭表示要上诉。

  郭胜和甘勇当庭表示要上诉。被指认为“保护伞”之一的郭胜对法庭说:“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审判结束时,多名被告人在被法警带出法庭时,对审判长和旁听席上的家属高呼“冤枉”。谢才萍也按捺不住,在即将被带离法庭时,开始破口大骂。

  记者昨日下午获悉,考虑大多数被告都要上诉,而且也知道“上诉不加刑”后,谢才萍也决定要上诉试一试。

  法官释法

  “并非只有打杀才是黑社会”

  审判长详解谢才萍团伙的“黑社会”四大特征

  昨日下午2时,重庆市举办新闻通气会,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的审判长、重庆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向媒体通报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的案件审理情况。

  法院认定,谢才萍团伙经营的赌场中有相对固定的股东、有专门放高利贷和负责安全的放哨人员。该团伙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具有严密的组织特征。

  洪涛指出,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放高利贷非法获得大量金钱,并将非法获取的钱财用于支付成员工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反映了该组织的经济特征。

  同时,该组织以从事开设赌场犯罪为主,并实施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他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该组织的行为特征。

  洪涛解释说,在普通群众的印象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打杀等暴力组织,其实不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靠“双拳”起家,打出一片势力范围;一种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本案属于第二种类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并通过向司法人员行贿获得包庇和纵容,体现了非法控制特征。

  综上所述,谢才萍团伙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的“组织、行为、经济、非法控制”四点结构特征。

  反响

  网友看法:“判决较轻”

  专家称都是依据法条判决的

  谢才萍涉黑案件宣判后,有网友在网上称“判决较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著名刑法专家梅传强教授在接受采访时称,法院判决是根据法条来的。

  梅传强称,谢才萍共有五宗罪,每宗罪都是有证据印证的。如根据《刑法》,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最高可以判10年。法院一审判决,谢才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量刑时,是综合情节、危害性、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来判决的。

  梅教授称,在团伙中,谢才萍是主犯,量刑肯定是最重的。而罗璇在团伙中,处于从属地位,只是从犯。刑期肯定会比主犯要轻一些,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重庆晨报》供稿

  本版采写:本报特派记者 刘伟(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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