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陶先生拨打本报96096新闻热线反映:10月29日10点53分,我开车带个朋友到北京东路路边一家银行取钱,自己一直在车里等他。下午我就收到交警大队一条短信,说我违章要我接受罚款。根据相关规定我没有下车不应该属于违章,就算违章当事人也应该有知情权,不能以一条短信为准。
记者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交警一大队高警官,他表示,按照规定,禁停路段考虑到实际情况,往往会给出一定的时间来让人上下车,但只有一分钟。"像北京东路小学,家长开车送小孩,也是只给一分钟时间来临时停放。"高警官说,这不是以驾车人是否在车上为标准。至于发短信的方式,高警官表示这也是告知的一种方式,因为以前打电话驾车人经常会漏接。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