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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桥秀”刑拘2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4: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警方:需要帮助不能采取违法方式表达

  本报讯(记者陈翔、石善伟 通讯员黄育辉、龚宣)广州警方昨天通报,前天,30多名广州某工厂合同工因与厂方发生劳务纠纷而到海珠桥上演“跳桥秀”,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其中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14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理。

  警方通报,广州某工厂一批合同工因与厂方在劳务、福利等问题纠纷,于前日14时许在海珠桥聚集,其中有16人爬上桥,其余工人在桥下拉横额,直接导致海珠桥周边路段交通堵塞近两个小时。经劝告,16时30分左右,爬桥人员被劝下桥。组织“跳桥秀”的黄某、杨某被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对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会依法处置。凡有各种诉求需政府帮助都不能采取违法行为方式表达。

  事件回放:

  前日下午,来自某工厂的超过30名工人聚集在海珠桥上,其中16人攀上海珠桥钢架(包括两名女工,1人中途被拉下),坚守多时才被劝下桥,导致海珠桥双向车道封闭。工人称,因为不满意公司的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加班费以及无故解雇等,多次协商无果后才有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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