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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完善政策分类健全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4:42  国际在线

  人民网青岛11月3日电 (宋学春 郑德明 张姝)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已连续三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首,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步伐正逐步加快。

  通过几年的实践,青岛市目前基本确立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以两类租赁住房(分别为政府投资建设和市场化方式建设的两类租赁住房)为补充的"4+2"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即: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以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主要保障方式;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支持其改善住房条件,以限价商品住房制度、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等为主要改善渠道;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主要通过房地产市场调节解决。

  2008年青岛市政府修订出台了《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标志着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住房保障和供应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今年1月份,青岛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指导各级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按照"三个办法"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为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住房保障规划,青岛市政府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督导调度;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市、区(市)两级政府的责任,确定了以区(市)为主、属地化管理的实施原则,建立了"两级管理、三级审批"的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形成了市政府总揽协调、职能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007年青岛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等文件,决心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两改"、筒子楼改造等措施,基本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截至今年年底,青岛市享受实物配租配售的低收入家庭将达到2.37万户(其中,廉租住房解决1113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14974户,公共租赁住房解决3000户,"两改"和"筒子楼改造"等措施解决4658户),本规划期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实物配租配售率将达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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