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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月份的某一天”糊涂作案时间终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5: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查明为“2008年2月20日凌晨两点多”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安徽省爆出的“东至糊涂案”日前重审完毕。根据当事人之一徐文胜的亲人徐满黄给出的判决书来看,曾经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东至县人民法院重审的“糊涂案”,终于查明“作案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凌晨两点多”,而不再模糊地表达为“二三月份的某一天”。

  时间确定了作案细节少了

  不过,在此次重审当中,徐满黄及长期关注此案的法学专家徐松林却惊讶地发现,原本被侦讯记录所载明的部分案件细节没有被收录,并质疑其间有循罪举证的问题。因而,被告人计划再次提请上诉。

  根据法院的审理,在2008年2月20日凌晨,査道友等三被告人各自进入被害人沈某某的房间,见被害人处于酒后意识不清状态,便趁机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三人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并分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此案基本维持了原判。

  法学专家质疑“循罪举证”

  对此,当事人之一徐文胜的亲人徐满黄就强烈表示不满,并认为其中还有冤情。法院的再次审理,为何会再次遭到质疑。长期关注此案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重审明确了作案时间,但令徐松林感到不解的是,对这一系列影响案件定性的重要事实,重审《判决书》中却只字未提。他疑惑地反问到,难道此案的审判人员真的认为这些事实不重要,可以忽略不计吗?又或者,存在“循罪举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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