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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家电最高补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5: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经贸局发布《东莞市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办法》

  本报讯 (记者韦星)东莞家电的以旧换新,最高能补多少钱?昨天,东莞市经贸局对外发布《东莞市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办法》(下简称《办法》)称,东莞按新家电正常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上限为:彩电400元/台、冰箱(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至2010年5月31日。

  谁是东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受益者?购买哪些家电可享受补贴?补多少钱?中标企业补给消费者后,如何向政府讨回这笔钱?昨天,东莞市经贸局就此做了一一解读。

  政策解读

  1.谁能获得补贴?

  《办法》称,东莞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广东省居民户籍,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下简称“购买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指定的销售网点(可登录网页http://www.jdyjhx.gov.cn/website/entpalist.shtml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点查询栏中查看)购买新家电的,均可享受家电补贴。

  但为防止冒名顶替、重复享受补贴等行为的出现,经贸局要求,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是一致的。

  此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的补贴。

  2.哪些家电可享受补贴?

  据悉,购买以旧换新补贴家电的品种有: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

  3.能补多少钱?

  据悉,东莞的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正常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上限为:彩电400元/台、冰箱(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补贴资金如何申报与兑付?

  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在以旧换新凭证上,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串号(产品生产编号)、回收价格、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应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即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

  而中标的销售企业应当提供以下4项资料:以旧换新凭证原件(销售企业提供销售联);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复印件);《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

  在提供上述4项资料的基础上,中标销售的企业收齐网点资料统一汇总后,于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将申报资料报东莞市经贸局。东莞市经贸局审核后送东莞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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