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3日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谢才萍团伙“保护伞”郭胜、甘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唐家政、张国平、唐晓青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等地开设赌场,用扑克牌打“三公”的方式,分别以200元-2000元不等的赌注,召集多人进行赌博,非法获利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