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徐庆成 实习生 陈熹 通讯员 宁国用
11月1日,发生在南宁市的一起严重燃气泄露事故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1月3日,全区燃气管理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后,对因损害地下燃气管线安全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属区内企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将被降低资质或直接吊销资质。
野蛮施工
让燃气管道很“受伤”
11月1日下午,南宁市长湖路长园路口一建筑工地施工时,钩机挖断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露事故(详见本报11月2日1版、8版)。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已经发生了多起因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故,仅南宁、柳州、桂林和北海4个城市,就发生了19起。其中,柳州市发生6起,北海市发生7起,桂林市发生1起,南宁市发生5起。
据介绍,按照有关燃气管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在作业前,要向燃气公司了解地下燃气管道的确切走向及深埋情况,在管道两侧的安全间距范围内严禁采用大型机械施工。但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操作,最终导致燃气管道频频被挖损。
会议上,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事故都因报警及时、抢险处置得当,未引发着火、爆炸或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但管道破坏造成燃气大量泄漏,给管网生产运行管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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