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凡 通讯员樊杰 张虎成)昨日,襄樊市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消防部门共给予消防行政处罚523起,罚款84万元。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朱惠军介绍,新《消防法》实施以来,消防部门共“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有关单位63家,行政拘留2人,目前,尚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
据通报:截至10月31日,襄樊共发生火灾857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318万元。
消防官兵抢救被困人员288人,保护财产价值4615万元。连续19年来,襄樊未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据了解,目前,被挂牌督办的10处火灾隐患单位,已有9家整改完毕,并被销案。
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汉文参加会议并强调,目前火灾进入冬防关键阶段,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巡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