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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卖给地产商副经理贪挪24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7:06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刘昌武通讯员陈雅纯

  本报讯 在任省林业厅物资站副经理期间,利用工作之便把仓库给卖了,并大肆贪污挪用所得资金。昨天,经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副经理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被告人王子旭担任省林业厅物资站副经理,主抓仓库开发管理。2004年7月12日,王子旭私自以物资站仓库的名义,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协议,将仓库土地出让给该公司开发房地产,该公司以土地租赁费、土地出让金、借款名义陆续支付土地出让款共计47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得到出让款后,王子旭将其中285万元借给物资站使用,骗取借款利息15万余元。后又将余下的135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公司,49万元占为己有。经查,王子旭共贪污公款64万余元,挪用18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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