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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以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办案活动为重中之重,坚持“两手抓,抓两手”,着力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锤炼了干部队伍,提升了干部素质,凝聚了队伍力量,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大意义

  检察机关要提升执法公信力,必须强化自身监督,这一命题已经逐渐成为检察机关的共识。强化自身监督不外乎抓人和抓事两条途径,而人的因素始终是决定性的,因此强化自身监督必须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着眼点和切入点,抓住了这个关键,检察队伍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轨道,严格依法文明办案才有了落实的基础和保证。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必须增强各级院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予以重点部署。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队伍的主体是中共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这是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姿态和政治表现。

  二、积极探索,着力完善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机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经过大量调研论证,去年我院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着力探索一套较为全面的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队伍。该意见的重点是: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比如对各级院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研讨时间统一硬性规定,要求每月确定重点课题,安排一次以上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各级院党组组织学习的情况和成效要向上级院报告。二是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考察考核工作。引导各级院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建设的决定,加大干部协管工作力度。进一步严把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人选质量关,明确对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拟任人选,上级院要积极派员考察。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考核工作,明确把考察考核结果归入领导干部档案管理,与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晋级和调整交流等工作挂起钩来,切实发挥好作用。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检纪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充分运用检察体制优势,把党内监督和检察内部各项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效能,确保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充分履职,干净干事。四是加强对各级院主要负责人即检察长的履职情况的检查。比如从2009年起实行检察长向上级院报告个人年度工作制度,明确每年12月底前,检察长应向上级院报告个人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包括本人思想、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下级院检察长的年度工作报告,上级院党组要集体审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适时予以反馈。

  三、努力推进,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

  制度好不好,关键看落实。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巡视、责任制考核、检务督察等手段,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督促各级院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2006年,我们参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相关规定,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涵盖八个方面五十个项目的全省检察机关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同年起即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实施。去年,我们又将责任制考核融入对市县两级院的综合考评和省院内设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当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把责任制考核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等挂起钩来,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的力度,深化工作成效。二是建立实施对下级院的巡视制度,加强对下级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上级院决议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2005年,我省检察机关较早尝试并建立了巡视制度,至去年底,省院已经完成了对11个市检察院巡视一遍的目标。各市院也积极尝试对所辖基层院的巡查工作。三是强化对各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上级院主要负责人与下级院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如2008年,全省省、市两级院共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94次,同基层院主要负责人谈话183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42人(次)。四是加大干部协管工作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监督。在近几年的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省院积极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及时交换意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懂检察业务的干部担任检察长。五是全面推进检务督察,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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