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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用创新搭起向上的台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宁海,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历史悠久,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建县,历史上曾涌现出胡三省(元代)、方孝孺(明代)、柔石、潘天寿等一大批志士名人,是《徐霞客游记》开篇地。境内,仙山神泉,碧海绿岛,风光旖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浙东大峡谷、华东第一森林温泉的南溪温泉、“浙东丽江”的前童古镇、“桃源仙境”野鹤湫、“海湾洞天”伍山石窟、“中国普吉岛”美誉的宁海湾、“海滨庐山”的东海云顶、十里红妆民俗馆、《徐霞客游记》开篇首宿地梁皇山等等,素有“贝类之县”、“鱼米之乡”和“天然氧吧”的美誉。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中国生态旅游百强县和浙江省十大生态旅游名城,县域经济竞争力排名连续几年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宁海县检察院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3号,占地16088平方米。院内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建有标准篮球场、地下车库、立体绿化带等设施。2008年新落成的办公大楼有主、辅楼各一幢,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大楼内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完善,电子阅览室、健身活动中心等一应俱全。宁海县检察院现有干警7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为80%,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30年来,在历届检察长的坚强领导和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宁海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始终贯彻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强化基础,推进创新,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维护宁海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在省、市检察系统排名领先,跨入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曾连续六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五好”检察院、浙江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浙江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在特色中求发展

  宁海县检察院倡导规范、质量、高效的执法办案工作理念,努力提高执法监督和办案水平,特别是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以来,院领导全面整合和凝聚干警力量,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充分履职为主线,力求体现检察价值。近年来,宁海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精神振奋,努力拼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创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侦查与预防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能力,该院于2008年12月整合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职能、资源和工作力量,成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中心,内部实行协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的反腐倡廉工作新路子。中心成立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处案件63件89人,其中贿赂案件44件53人,贪污案件12件25人,挪用公款案件7件11人。反贪工作连续多年业务评比位居浙江省和宁波市前三名,曾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2008年在浙江省检察系统绩效考核中居全省同类院第二名。

  积极尝试“公益诉讼”,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尝试“公益诉讼”努力开展督促起诉工作。他们在省内率先制定《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民事督促起诉暂行规定》,为开展督促起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形成制度保障。2006年来共受理案件212件,立案179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50件,建议法院再审38件,法院通过再审改判48件。督促有关国有单位向法院起诉96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6000余万元。通过不断尝试和创新,宁海县民行检察工作一直走在省市检察系统的前列,在全市民行检察考核中多次得第一,在省检察院对全省各基层检察院民行三项工作考核中,民行科督促起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两项工作均列全省第一。曾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宁波市政法系统“一岗双责”示范单位、宁海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民行科科长王长河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7月,浙江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宁海召开,会上全面介绍了宁海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创新成果和督促起诉工作经验,得到与会者一致肯定。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的有机结合,确保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突出重点,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轻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创新刑事和解制度,出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实施办法》。在办理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几类案件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两年来,共对38件轻微刑事案件41人进行刑事和解,既有效减少了诉讼环节,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重视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快、从轻办理制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度》、《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工作规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快、从宽办理制度》等制度,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曾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针对近年来外来人口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外来轻微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落实“同城待遇”,推进司法平等。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加强与学校、社区、妇团等部门的联系,把教育预防工作延伸到院外,提高工作成效。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加强内部监督。以加强内部监督为目标,整合人力资源实施专业分工和分类管理,成立了效率和质量并重、程序和实体并重、管理和监督并重的宁波市首家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全院案件的监督、管理、督办、考评,直接对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负责,在专线网上统一管理侦监、公诉科案件的“进口”和“出口”,协调、处理案件流转过程中与各方的关系,做好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本院公诉、侦监科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据本院《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案件质量进行督查评估,评估结果每月在院内网上进行通报。案件管理中心作为统一收案与送案、统一公开接受案件信息查询的窗口,主动接受相关人员、律师以及社会监督,凸显了执法为民的理念,促进检察权的透明运行,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运作以来,案件管理中心在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在规范中求提高

  2006年,宁海县检察院在省内率先开展了推进检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两房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把有限的资金向信息技术建设方面倾斜,为强化硬件建设共计投入资金550余万元,分批次购进电脑共计240余台。同时,积极开展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引领全院干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设备,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营造了全新的氛围,工作效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执法办案的程序、环境更加规范化。

  完善信息基础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基础网络最早于2000年建成,当时每个工作间只有3信息点,1个语音,1个数据。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建设,有效发挥科技强检功能,在2008年7月落成的新大楼建设过程中,投入300余万元用于智能化建设,建成了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公共广播、智能一卡通、会议系统、公共信息发布、安全防范、智能审讯、电子阅览、机房工程、智能照明控制、综合管线的13大智能化系统工程。每个工作间的信息点增加到7个,数据增加到5个。电脑配备从2000年的10台发展到现在的140多台,其中笔记本电脑31台,便捷式打印机8台,配备了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另外,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信息化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使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完成公检法专线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宁海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在全面推进办公OA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之后,把积极探索公检法联网作为提高办案效率的一个突破口,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协调,达成联网共识,成功建成了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家利用专网建设的信息平台。联网后,实现了公检法三部门的法律文书、文件资料的网上传输、信息共享,为推进公检法三家的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提高办案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探索检察机关外部信息资源共享上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专线网运作以来,办案中涉及的相关信息,均可以联网获取,提高了信息反馈速度,尤其是侦监、公诉办案人员和内勤统计通过电子文档运用避免了重复劳动,大大提高了效率;实现了信息的公开化,随着信息交流范围的扩大,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大,提高了相互协调配合力度,加强办案流程的控制,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公检法联网拓展了检察法律监督的能力与途径,不仅可以从共享信息中了解公安侦查工作情况,而且可以获取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信息,拓宽诉讼信息来源。

  公检法专网信息平台的建设,探索了政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机制,宁海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检察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公检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创建行政执法信息库,完善惩防体系。宁海县检察院为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更好地防止和减少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效率;同时,也便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的各种行政执法信息,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统一双方对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犯罪行为的认识,在罪与非罪方面给予更好地理解与把握,促使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行使更好的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地税局等该县10余家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共享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将行政执法信息通过网上共享报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进行相关问题交流、研讨,互通信息,体现了现代行政管理精简、统一、效能的基本理念,确立了“大预防”工作格局,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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