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触线即离岗 3年禁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8:41  法制日报

  “八个严禁”成吉林政法队伍建设高压线

  本报记者 任东杰

  孙茂友原是吉林省双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今年6月16日晚上,他酒后到单位带班,被来此明察暗访的省委政法委的督察组逮个正着。很快,经双辽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他被撤销了副大队长的职务,并调离执法岗位。

  同期,跟孙茂友一样受到严厉处罚的政法干警在全省还有7人。他们被罚或因工作期间饮酒,或因酒后驾驶,或因警容不整警纪不严,或因服务意识不强,等等。听起来起因都不算大,受到处罚,是因为他们触到了吉林省政法干警“八个严禁”这条高压线。

  吉林省政法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邹永亮向记者介绍说,早在4月底,为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吉林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吉林省政法干警“八个严禁”》。

  这“八个严禁”包括: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严禁利用职务违规干预案件办理,或者说情摆事、泄露案件机密;严禁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严禁有警不接、刑讯逼供,打骂体罚罪犯、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严禁在企业入股或兼职取酬,占用企业交通、通讯工具,或以任何名义侵占企业财物,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违反规定拉赞助、罚款和收费,截留挪用罚没财物、赃款赃物以及收取的保证金、执行费和扣押的财物。

  对违反“八个严禁”的政法干警,文件强调,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并在3年内不得从事执法岗位工作。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致使本部门连续或多次出现违反禁令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文件发出后,吉林省直政法各部门在新闻媒体上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各地各部门也都陆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各自的举报电话。

  为了检查各地对“八个严禁”的贯彻执行情况,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的指示,省政法纪工委从省直政法部门抽调30余人,组成5个督察组,于6月8日至21日,深入省9个市(州)、39个县(市、区),对24个市级政法部门、103个县级政法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省政法纪工委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全省,还将暗访拍摄到的资料编辑制作成了光盘《全省政法系统督察工作实录》,组织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全体政法干警观看,力求让每名干警受到警示教育。

  据了解,“八个严禁”推行半年来,执行效果十分明显。各地、各部门都把“八个严禁”制成了小卡片,全省6万多名政法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基本做到了入脑入心。省直政法各部门建立完善了督察巡视制度,开展了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专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一些借用政法部门警用车辆或牌照的机关和个人主动把借用的车辆或牌照退回政法机关。

  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政法纪工委书记马中力向记者透露,省政法纪工委将建立一个督导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专业督察队伍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把“八个严禁”作为铁规长期坚持下去。要使“八个严禁”成为吉林省政法队伍建设的“高压线”,下大决心、加大力度整治和处理政法干警违反“八个严禁”的案件。对查实问题的干警,要坚决惩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让其他干警引以为戒。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