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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息化建设整体跃上新台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08:41  法制日报

  从三位一体到四个统一

  本报记者 赵阳

  “我们尝到了科技强检的甜头。”面对记者,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烈驹笑着说。

  今年3月,一位市民把一封匿名举报信寄给了吴江市检察院。信中讲述了杨某的受贿情况。令人遗憾的是,信里对受贿事项、数额等信息一点也没有提到。

  侦查员点开反贪案件线索查询、评估及辅助决策系统,把信函内容输入软件,系统便自动跳出2006年一条举报线索,反映杨某在某采购事项中收受他人贿赂。当时,鉴于线索要素不足,系统将此人列入了缓查库。

  如今,两条线索合二为一,杨某受贿犯罪的事实浮出水面,系统重新评估后将其确定为一级线索并建议立即初查。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一举突破了杨某受贿10余万元的案件。

  2008年以来,吴江市检察院运用这套系统成功查处14起职务犯罪案件,初查成案率高达100%。

  “通过几年的努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基础差、底子薄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整体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吴松寿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明确表示。

  因何变小而全模式制约系统整体推进

  轻点鼠标,进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都检察网”首页,重要文件、业务信息、办公快速通道……各个板块应有尽有;如果想去北京市检察院各部门、各分院和各基层院看看,无需重新输入网址,只要点击“进入部门网站”或“进入网站导航”,立刻就能尽情畅游。

  “全市检察人员在首都检察网单点登录后,可以浏览各个板块的信息,并根据身份认证进入相应的工作系统。”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光向记者介绍,首都检察网已成为全市三级检察院、4000多名检察人员共同使用、管理和维护的信息资源中心。

  2007年12月,随着大集中模式下的应用中心、数据中心和运维管理中心建设完成,北京市检察院技术信息化建设也完成了从小而全到集中建设立体应用的转变。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技术信息化建设,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完成了二级网建设,开发了办公、办案软件,信息化建设也从无到有。

  “但小而全的分散式建设模式,造成基层院建设资金保障困难、系统安全风险高、运营维护难度大以及各院建设不平衡等问题。”马剑光回忆当时的情景说。

  吴松寿告诉记者,检察信息化初期主要是各级检察院根据各自情况进行建设和开发,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分散建设、重复开发、多头管理和系统无法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等问题,不仅形成了信息孤岛,而且形成了检察信息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如何变把应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信息化建设应最紧密地服务于检察工作。”马剑光对记者说,随着三个中心的建成,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技术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向深度应用阶段发展。

  侦查监督系统、公诉检察信息系统、反贪污贿赂信息系统、反渎职侵权信息系统……随着134个子系统的建立,基本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

  以反贪污贿赂信息系统为例,马剑光介绍说,系统实现了对反贪污贿赂举报线索和案件的网上办理。通过与控申业务系统的关联,受理举报线索,实现对线索的审查、分流、初查和评估职能。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进行网上立案,并可通过系统实现网上报捕和移送起诉,实现了案件跨部门和跨单位的全流程跟踪。

  “实践证明,集中建设模式让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有效解决了全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只须将精力放在应用上就行了。”马剑光说。

  不约而同地,随着各种系统的建设完成,吴江市检察院也把技术信息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应用上。

  9月21日,吴江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金某涉嫌受贿一案。按照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有关规定,该院通过办案软件,将相关案件材料扫描整理成电子案卷后,通过检察专线网直接上报给苏州市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利用该系统提供的办案平台,同步介入,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和指导。9月25日,吴江市检察院提出审查意见,将案件纸质卷宗和录音录像材料移送并正式向苏州市检察院报请逮捕,由于苏州市检察院已掌握金某涉嫌受贿案全部情况,4天内就作出了逮捕决定。这是自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以来,吴江市检察院报请的首例逮捕案件。

  “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捕、批捕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我们自主研发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办案软件’。”顾烈驹说。

  “当前,要把应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深度应用和广度应用上下功夫,将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真正融入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实际战斗力。”吴松寿说。

  变成啥四个统一实现互联互通共享

  统计数字显示,三年多来,全国685个基层检察院新建了局域网,比2006年初增长21.4%,1048个基层检察院联入检察专线网,比2006年初增长33%。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局域网建成率达到95.7%,专线网覆盖率达93.3%。

  从2000年开始,以科技强检为目的的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化建设拉开了序幕,“几乎是从零开始!”吴松寿形容说。

  2003年以来,最高检把建立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逐步实现了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的信息化。

  “三位一体完成了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化的基础网络建设。”吴松寿说。

  从最初的发展阶段,到“三位一体”,再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这在吴松寿看来,是从基础网络建设到技术信息向深度和广度应用的根本转变。

  吴松寿认为,信息化建设执行“四个统一”原则,就是要解决目前存在的重复投资、重复开发、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问题,用一至两年的时间过渡到大统一上来。

  “在具体工作中,就是由最高检统一规划全国检察信息化的建设结构、应用模式,统一制定检察信息分类、归纳、整合、分析、评估、挖掘、运用等功能的相关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功能需求和保密要求,统一开发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应用软件,建成统一的检察信息数据库,达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吴松寿这样解释。

  本报苏州11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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