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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洪涛:谢才萍的黑社会主要是钱买来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0:1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法官释法

  本报讯 3日下午,重庆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谢才萍案的审判长洪涛对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洪涛介绍说,在普通群众的印象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打杀等暴力组织,其实不然,从司法实践和审理的其他案件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靠“双拳”起家,打出一片势力范围;一种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谢才萍的黑社会就主要是钱买来的,不是拳头打出来的。”

  在庭审中,郭胜、甘勇提出,自己将收到的18万元送了一半给该部门其他人员,受贿金额应该减半处理。

  对此,洪涛说,两人共同收受谢才萍组织18万元后又送给其他人员的行为,系其对赃款的处理,故他们的受贿金额应认定为18万元,不能减半。

  《重庆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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