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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房客搬家留下枪弹 房东“留用”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0:27  南海网

  本报临高11月3日电(记者林书喜通讯员黄颖)临高县一许姓男子把房子租给他人,房客搬走后,发现租房人留下的行李中有枪支弹药,其没有及时上缴给公安机关,而占为已有。近日临高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临高法院审理认为,许某目无国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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