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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女业务员将自己“挪”进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1:4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先后15次将近18万结算款挪作他用

  本报讯 (记者 赵晓燕 郭 晶)在太原某保险柜制造公司工作期间,女业务员张庆祝先后15次将结算款挪作他用,累计挪用178627元。近日,张庆祝因挪用资金罪被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被责令退赔受害单位太原某保险柜制造公司损失178627元。

  1997年10月,张庆祝应聘太原某保险柜厂(后变更为太原某保险柜制造公司)担任业务员,负责山东地区的业务。1998年10月,张庆祝将单价 3300元的七座车载库销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将其中三座的货款9900元以现金形式结算后,将货款挪作他用。此后,张庆祝胆子越来越大,直至2003年3月又先后14次将结算款共计217120元挪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张庆祝任该公司业务员期间,共计有工资、业务提成、差旅费38393元未领取,且其曾退还公司10000元。公安机关最终认定张庆祝共计挪用资金17862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祝作为太原某保险柜制造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张庆祝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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