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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赌教母”领刑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重庆讯 特派记者王晓云报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昔日坐庄重庆地下赌场的“黑赌教母”谢才萍被判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其余21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这个犯下聚赌、“放水”、“嗑药”、伤人等累累罪恶的黑赌团伙终于被依法铲除。

  “黑赌教母”栽了

  谢才萍,人称“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强的弟媳。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谢才萍曾有过案底,2006年4月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08年4月,谢才萍再度出山,纠集一帮人马开了十余处赌场。

  他们分工明确,有负责与赌客对赌坐庄的股东、有专门从事放高利贷的放水者、有专门负责抽取赢利的抽水者、有负责放哨安全的管理者……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18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营利达200多万元。

  2008年8月14日,公安民警谢应宽在侦查赌场时被发现,邓毅、赵中海“二话不说”一番殴打,造成谢轻微伤。得知谢的身份后,为安全逃跑,他们用床单蒙住谢应宽头部,押往远离市区的南川,得到“谢姐”许可后才将其释放。

  开设赌场中,他们为聚集赌场人气,购买毒品提供给赌客吸食,以刺激赌客们能“连续作战”。

  女“骨干”哭瘫了

  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时,谢才萍团伙大部分成员低垂着头,两名女性被告陈晓容、黄冬梅更是低头痛哭。当听到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时,黄冬梅突然放声大哭,瘫倒在地,最后被法警抬出了法庭———一切就如电影《无间道》中那句出名的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谢才萍案件的两顶“保护伞”———黄泥塝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分别获刑13年、12年。郭胜说,“这明显是不公正的判决,我肯定要上诉”。

  22名被告人被判罚金共计704.2万元,远远超过该组织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的金额。

  坦白罪行获轻判

  记者获悉,谢才萍等犯行贿罪,情节严重,法定刑期在5年以上10年以下,但由于谢才萍在被追诉前主动供述行贿事实,法院予以5年以下的减轻处罚。

  谢才萍的“小情人”、被告人罗璇,在归案后协助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分子,构成立功,法院在具体量刑时给予了从轻处罚。最后获罪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不打不杀也是黑社会

  昨天下午, 案件审判长、重庆市第五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说,在普通群众的印象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打杀等暴力组织,其实不然。

  洪涛说: “从我们司法实践和审理的其他案件经验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靠“双拳”起家,打出一片势力范围。一种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谢才萍案件就属于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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