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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的门槛岂能高不可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5:15  新民晚报

  周稀银

  重庆丰都县的杨绍华今年54岁,4月30日,他为救邻居,头部被持刀歹徒连砍2刀。半年来,杨绍华和儿子拿着派出所开的救人证明,不停奔走于相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认证,却都被拒绝,理由是犯罪嫌疑人未被抓获。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杨绍华所在镇综治办的“不予承认”和县政法委平安办的极力推诿,这些部门如此态度,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见义勇为认证与救助体系的不健全。几乎各地都制定出台了本地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的政策规定,但当法规少了具体执行的抓手,政府的表彰奖励又往往带有突击性而缺乏制度化,加上不少地方的见义勇为基金筹备普遍“僧多粥少”时,自然就有见义勇为群众就会被拒之门外。

  要彻底摆脱杨绍华们的尴尬,必须尽快建立公民见义勇为行为认证及救助机构,正常接受公民申报和定期上门认证两条腿走路,并制定受理与认证时限;要建立地方财政与国家补贴的双轨制,敞开大门广泛接受社会捐助;要强化救助机构的协调功能,不能用“一锤子奖励”完全取代长效救助机制;既要防止过度抬高见义勇为门槛,让公民觉得高不可攀失去示范引导鼓励作用,又要避免单方面表彰奖励而放弃对英雄及其家人在医疗、保险、就业、养老等多方面的连锁救助;尤其是针对公民见义勇为的鼓励性政策出台后,要明确和落实具体服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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