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东莞特大涉黑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该团伙头目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犯罪团伙成员出庭
昨日(2009年11月3日),东莞特大涉黑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该团伙头目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该团伙成员达60多人,在长安上沙一带称霸一方,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暴力抢劫,初步被查出共犯下各类案件26宗。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公诉人将装满卷宗的购物车推入法庭,19名被告身着囚服,挤满了被告席。其中13人是80后,团伙头目王琳1983年出生,贵州人。
检方指控,该涉黑组织近3年来活跃于长安上沙、沙头、厦岗等社区。其头目王琳2006年自立门户后,迅速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或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替人收债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长期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犯罪活动,称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