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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逾40亿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4日15:41  广西新闻网

  据审计署今天(3日)发布的今年第13号审计公告“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三河三湖”目前整体水质还比较差。

  审计结果显示,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其中7省市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4.03亿元;4省的一些部门和单位虚报项目和虚报投资完成额等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1.12亿元。

  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36.53亿元。其中9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征未征、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21.43亿元;1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企业、单位和部门挪用、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15.10亿元。

  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和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其中10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的问题,涉及金额8.06亿元;“三河三湖”流域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针对“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问题,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相关省市正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追回被挪用和虚报多领的水污染防治资金以及被挪用和截留的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强化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征缴力度;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记者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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