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兖州包不良资产(以下简称“本交易”)。本交易拟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对主要由原建设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借款人初始发放所形成的可疑类(即在建设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下的第四类贷款)担保与无担保不良贷款及其后转化形成的资产/权利进行出售。
本交易所涵盖的资产涉及8户借款人,截止到2009年6月20日合计本金 645.72 万元,利息736.32万元。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描述、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交易公开竞争性出售邀请函全文。
本交易采用密封递交公开竞争性报价的方式,面向国内符合条件的交易对象(“投资人”)出售资产。参加本次公开竞价资产转让的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本次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任何对本资产处置项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办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0754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
0532—859191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纪检监察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本次公告后,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批复,将及时组织公开竞价活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详见公告。
本交易的联系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
田经理、苗经理
电话:0531—86995377
传真:0531—86995565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