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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砸国庆演练车 被诉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其所等公交车被临时征用,扔水泥块砸车泄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4:0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国庆前夕,为了运送参加庆典演练的群众,一些917路公交车被临时征用为运输车辆。姜某因为久等917路车不来,用水泥块砸向经过的国庆演练车队,将3辆917路车的玻璃和车门砸坏。昨天,记者从北京房山法院获悉,姜某因涉嫌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诉至法院。

  今年9月6日,参加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方阵的队员乘坐国庆演练专车,从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出发前往市区,准备参加联合演练。为了承担此次运输任务,房山区917路公共汽车有70部车被临时征用为专车,执行日常公交线路的车辆自然减少。

  当天下午4点50分,姜某在房山区拱辰街道良乡火车站路口南侧车站等917路公交车,却久等不来。听说是因参与运送国庆演练人员导致车少,姜某先后从地上捡起三块水泥块,砸向正从此经过的国庆演练车队。每块水泥块都砸中了一辆917路公共汽车,分别造成3辆车前门玻璃、车门门楣等部位损坏,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损失为2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姜某的行为已构成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将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京华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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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罪名成立 最少要被判3年

  依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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